本报讯(记者胡光磊)8月16日,南宁市举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发放仪式,向第一批共86个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单位发放应接尽接标识。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营造疫苗接种浓厚氛围,我市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于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活动。截至8月15日,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专班共收到86个单位提交的“应接尽接标识”申领书,经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首批86个单位无禁忌的18岁及以上在职人员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0%以上,予以发放“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

  据悉,8月14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领发放的通知》,对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领发放提出明确规定,将原来申领条件的“全程接种率90%”调整为“第一针接种率达90%”。通知还按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明确了应接尽接标识申领方法。区直、中直驻邕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下属驻邕企事业单位到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申领“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并由自治区制作发放。市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照自治区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南宁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种标识可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领,指挥部审核后由疫苗专班负责制作发放。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种标识由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审核发放。各村(社区)及各宾馆、酒店、商场、门店等公共场所的“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由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审批并制作和发放标识。个人的“我已接种疫苗”标识,由有需求的单位负责按规格制作和发放。

  此外,要求接种率达到“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申领条件的单位要在8月20日前申领;接种率未达“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申领条件的单位要在8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疫苗接种任务,并申领“疫苗接种已达90%”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