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拟今秋上调公办高中学费住宿费 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费调整方面提出两个方案

  ■本报记者韩沛

  南宁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已经执行了10余年,随着生均培养成本逐年递增,多年未变的收费标准已明显偏低,即将进行调整。昨日,南宁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21名听证会参加人,就收费政策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何调整? 

  生均培养成本逐年递增 调整有利提高办学质量 

  高中教育是连接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的纽带,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据统计,2020—2021学年度,南宁市有普通高中80所,在校学生15.96万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59所,在校学生13.13万人,市区37所6.94万人,县城22所6.19万人。现有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26所,星级特色普通高中3所。 

  住宿费收费标准依据2006年公布的《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为公寓式学生宿舍250~450元/生·学期、非公寓式学生宿舍40~65元/生·学期,自执行以来14学年未进行调整。 

  听证会介绍了今年南宁市调整公办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背景和政策依据。 

  近年来南宁市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高中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生均培养成本逐年递增,特别是2015年起全面取消择校生制度、停止收取择校费后,学校收费收入大幅减少,办学经费压力加大。经抽样成本监审,南宁市公办普通高中年教育培养成本已达8800~16000元/生,而年学费标准仅为620~1180元/生。 

  多年未进行调整的收费标准已明显偏低,因此,有必要根据当前实际情况,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科学合理调整高中学校收费标准,以多元化、全方位、持续性的资金资源支持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南宁市高中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如何调整? 

  提出两个学费调整方案 2021年秋季学期起上调 

  市发改委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在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财政长远持续投入、其他同类城市收费情况等因素拟定了收费标准方案。 

  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调整不涉及已在校就读学生 

  收费标准调整幅度最受市民关注。据市发改委介绍,此次调整,在群众承受能力方面进行了充分考虑。 

  一是拟调整学费占成本的比例在自治区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50%。按此次提出的方案测算,调整后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为20%左右,政府将继续履行经费保障主体责任。 

  二是两个学费调整方案及住宿费的调整幅度均低于同期城乡居民收入涨幅。 

  三是调整收费标准后增加的费用在家庭可支配收入中占比较小,最高仅1.8%左右。 

  四是将继续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减轻收费调整的影响。 

  五是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调整标准不涉及已在校就读的学生。“老生”至毕业期间收费仍按原标准执行。 

  ■代表意见

  学费调整“一步到位”还是“分两步走”? 

  听证会上,代表们各抒己见。支持方案一的代表认为,一步到位有利于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家长疑问。支持方案二的代表则认为,调整分两步走有个缓冲期和过渡期,因为第一步调整幅度不是很大,对于因疫情影响收入的学生家庭更为人性化。 

  市发改委介绍,下一步将认真梳理和研究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之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实施。对于群众关心的有关意见采纳情况,将会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明确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