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载重40吨大货车一次能运193吨钢材? 原系商贸公司欲侵吞施工方巨额货款,在法庭上作假被检察官慧眼识破

  本报讯(记者郑芳通讯员郭颖)一辆承载量仅为6吨的货车,竟能一次运载87.33吨钢材;而另一辆最高载重为40吨的大货车,居然能一次运载重达193.944吨的钢材。这并不是货运车队的极限挑战比赛纪录,而是出现在庭审中用于指控对方公司拒不支付货款的“发货清单”。原来,某商贸公司为侵吞施工方巨额货款,恶意串通伪造发货单并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结果被检察官慧眼识破。近日,西乡塘区检察院向警方移送犯罪线索,并以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犯虚假诉讼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5月21日,广西某商贸公司将广西一建及广西一建二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钢材款本金和钢材款的资金占用补偿金,而后于当年11月提出撤诉;同年12月27日,该商贸公司再次以相同事实将广西一建及广西一建二分公司起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中,广西一建二分公司向西乡塘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机关通过向承运人核实,发现承运钢材的车辆显然不具备如此“强大”的运输能力,其中,有些承运车辆甚至是用来充数的普通客车或是用来运载危险化学用品的中型罐式货车。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某商贸公司声称的承运人使用的车辆中,甚至还有3年前就已经申请报废的“僵尸车”。

  既然承运人均承认所使用的车辆几乎无法满足运输需求,那么,某商贸公司诉求多余出来的钢材又是如何“出现”在施工现场的呢?原来,该商贸公司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钢材验收人员董某恶意串通伪造发货单。该商贸公司通过制作发货单、让董某配合签字,制造已完成供货义务的假象,严重干扰法庭审理。

  事实上,由广西一建、广西一建二分公司承包的涉案项目经过第三方机构审计钢材总用量为5657吨,现场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检量仅为5516吨。而该商贸公司以虚假发货单为凭,主张供货量高达7229吨钢材。

  经统计,某商贸公司和董某伪造的16份发货单涉及钢筋量达1849.506吨,货值4298552.2元人民币。西乡塘区检察院向正在审理该案的同级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以该商贸公司和董某涉嫌虚假诉讼,向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移送犯罪线索。目前,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犯虚假诉讼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编辑: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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