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5月10日消息(记者吴良艺 通讯员蔡俊聪 韦东宁 杨兰 实习生吴帆)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体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广西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社会〔2022〕4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广西全面完成新建或改扩建100个体育公园的建设任务。

邕江北岸公园跑道(央广网发 吴帆 摄)

其中,Ⅲ类以上体育公园44个。各设区市原则上配置1个体育公园,各县(市、区)原则上配置1个体育公园,城镇按常住人口每3万至5万人配置1个社区体育公园,逐步构建较为完善的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和一般镇四级体育公园体系。

《实施方案》从五个方面明确落实主要任务。一是加强项目选址和规划布局;二是推动体育公园绿色发展;三是加强体育公园健身设施建设;四是深化拓展公园服务功能;五是优化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模式。

《实施方案》指出,体育公园是以体育健身为重要元素,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集合各类运动场地和设施,具备体育健身、运动休闲、赛事竞技和娱乐休憩等多种功能的公园,是全民健身的全新载体、绿地系统的有机部分、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实施方案》明确,体育公园要与生产生活空间有机融合,不设固定顶棚、看台,不得以建设体育场馆替代体育公园,不得以体育公园的名义建设特色小镇、变相开发房地产项目,避免体育公园场馆化、房地产化、过度商业化;不鼓励将体育综合体命名为体育公园。

编辑: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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