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5月8日消息(记者黄月芬 通讯员朱琳)“感谢检察机关提供的便利,不仅大大提高了我们律师的阅卷效率和工作质量,而且有效解决了审判阶段纸质阅卷繁锁的难题。”近日,律师向俞霖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自治区检察院)案管室干警表达谢意。

  近期,检察机关在深入走访律所等单位过程中,了解到律师阅卷依然存在现实难题。按照以往工作实际,检察机关仅需要提供检察环节的阅卷服务。如果律师在检察环节没有及时阅卷,或者在案件已经由检察机关移送至审判机关才被委托为辩护人,则无法从检察机关获取电子卷宗,只能到审判机关复印纸质卷宗材料。这样就给律师阅卷带来很多难题和不便,尤其是对于一些被告人数多、卷宗数量多的案件,复印案件卷宗更是成为律师头疼不已的一项工作。

  “现在案件就算移送到法院,检察机关仍提供电子卷宗,而且还免费刻录光盘,真的太好了,这样的服务必将深受广大律师朋友的欢迎与认可。”据向俞霖回忆,没有电子卷宗时,她只能一页一页复印案卷或者用手机一张一张拍照,不仅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案卷复制质量也不高。

  如何切实解决律师在审判环节阅卷难这一问题?自治区检察院立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成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暨“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探索。

  为了延伸阅卷服务,2021年4月27日,自治区检察院印发《关于审判阶段为辩护(代理)律师提供检察电子卷宗阅卷服务的提示》,明确要求自2021年5月1日起,广西三级检察院对于处于审判阶段的案件,只要案件的辩护(代理)律师持有效证件、委托书及书面申请,经审核手续齐全的,案管部门应当积极提供电子卷宗阅卷服务,为构建新时代规范有序、良性互动的检律协作关系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5月6日,自治区检察院再次就审判阶段为律师提供检察电子卷宗阅卷服务工作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进行座谈交流,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送达了《关于审判阶段为辩护(代理)律师提供检察电子卷宗阅卷服务的告知函》。

  为扎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自治区检察院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基础上,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精心谋划“检察为民办实事十大专项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据统计,2020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共制作电子卷宗546件5695卷694187页,接待律师391人次,通过热情细致的工作为律师提供周到的服务,为进一步构建良性互动的新时代检律协作关系按下“加速键”,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迈入“快车道”,为充分实现司法为民的目标要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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