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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 深明大义父亲劝子自首
中广网    2008-07-30 [打印本页] [字号   ] [关闭]
    

  中广网兰州7月30日消息近日,秦安叶莲公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肇事车辆当场逃逸。肇事司机的父亲在得知儿子发生交通事故后,替儿子自首,使这起事故仅用了11个小时就破获。

  7月7日6时40分,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110报警称:“叶莲公路发生一起亡一人伤一人的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后,大队事故股民警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后得知,事故位于叶莲公路静宁县贾河乡杨家湾路段处,属于平凉市静宁县交警大队管辖。秦安交警立即担负起保护现场的责任,并迅速通知静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并协同静宁交通大队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根据在事故中受伤的女当事人介绍,她家住在叶堡乡,死者是其丈夫。当天早晨,他们拉了一三轮摩托车水果去赶集。5时30分许,车行驶至此路段时,由于路段正在修路,路面有许多石块等物,致使他们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颠簸中有些倾斜,此时,相向而来的一辆货车呼啸而过时,将他们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刮倒。事发后女当事人被摔到了路边,而她的丈夫却倒在了血泊之中……由于当时她只顾关心自己丈夫的生死情况,没能记住肇事车牌号,只记得是一辆蓝色的货车朝天水方向逃跑了。

  根据这一线索,静宁县和秦安交警大队便从莲花、安伏两个收费站调取发生交通事故时间段内进出车辆的影像资料。经过对现场散落物的勘查对比和走访群众目击者,初步断定该肇事车辆为一蓝色货车,并将重点嫌疑车辆锁定在五辆蓝色货车上。

  明确了办案思路后,双方交警又兵分三路进行调查:一路在秦安县城停车场、货运站、修理厂等地查找嫌疑车辆,一路调取嫌疑车辆信息,另一路继续在秦安收费站查看车辆踪迹。两地交警根据网上调取的车辆信息,并逐一与车主进行联系。

  当警方与甘J10109货车驾驶员的父亲取得联系时,其说自己是一个老司机了,现在的车由他的儿子驾驶。了解到情况后,该车驾驶员的父亲当即与儿子联系,当他的儿子在电话中告诉自己驾驶的车辆肇事,但由于当时惧怕而逃逸时,非常痛心。他便告诉儿子,交通事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要承担责任,逃逸是不冷静的做法。和儿子在电话中沟通完毕后,他根据儿子的意愿,替儿子在秦安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立即带领两地交警在天水市莲亭路一停车场内将肇事驾驶员及清洗完毕的肇事车辆查获归案。

  据了解,这起老子替儿子自首的事件在我市还是首例。目前,肇事司机已被静宁警方刑事拘留。事故中受轻伤的妇女正在秦安县医院接受治疗,肇事车主积极协助安排受伤人员的治疗和死者后事的安排。

来源:每日甘肃网    责编: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