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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7个产地批发市场 构建流通产业支撑体系

2017-04-27 11:35:00来源:兰州晚报

  央广网兰州4月27日消息 甘肃的特色农业资源如何转换为经济优势?为加快构建我省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支撑体系,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大力开展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并向各市州下发了《甘肃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全省计划支持建设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项目7个,市场占地面积不小于20亩。对近两年开工建设、且在申报当年完成建设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原则上按2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但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

  《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是依托我省马铃薯、洋葱、高原夏菜、果品、中药村、牛羊活畜等特色大宗农产品产地,加大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的支持力度,打造全省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信息功能齐全、交易方式多样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体系。至2020年,在全省主要农产品产地,集中培育建设50个区域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实现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主要县区全覆盖。

  根据《方案》,农产品市场全部进棚(厅)交易,除新建项目外,应根据交易需求及相关市场建设要求,对市场内交易设施和交易结算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市场占地面积一般应不小于20亩,其中交易大棚(厅)面积应不小于1000平方米。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度规模的冷链仓储设施建设。冷链仓储静态库容一般应不小于2000吨。

  《方案》明确,对近两年开工建设、且在申报当年完成建设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原则上按20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但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要求各市州要依据当地实际,建立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2017-2020年度项目建设库,并择优推荐2017年度建设项目1个。

  企业资质要求方面,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项目开展县区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于5月5日前向所在地市州商务局提出申请。5月30日前省商务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后对确定的项目按财政资金拨付渠道,于6月底前将资金预拨到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 (首席记者刘蔚霞)

 

编辑: 焦健
关键词: 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方案;农产品市场;建设任务;夏菜;我省;建设项目;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