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印发的《甘肃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我省将在5A级、4A级旅游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试点工作,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纵深发展、民族文化和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

《意见》指出,2022年将率先在全省20个5A级、4A级旅游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试点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达到5个以上,“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达到20个以上,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示范创建格局,实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工作全覆盖、常态化,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点、文旅特色、易于推广的“甘肃品牌”,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和文化旅游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意见》指出,将依托全省丰富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族文化等旅游资源,以景区为平台、以游客为主体、以群众为基础,精心打造一批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旅游业态和旅游产品,建设天水麦积山、永靖炳灵寺世界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天祝冰沟河等一大批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景区,进一步激发旅游景区发展活力和消费潜力,培育壮大具有甘肃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打造民族品牌形象。

创建“进景区”试点工作将突出创新创意,彰显民族地域特色。围绕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目标,坚持以文化为魂,以创新创意为驱动,充分发挥旅游景区观赏性强、参与度高、民族特色明显的特点,将更多的文创产品、特色美食、民族工艺品等元素融入景区景点。依托景区品牌优势,延伸旅游产业链,引导景区周边各族群众围绕旅游找出路,将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特色村镇与发展文化旅游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创建工作与景区建设、旅游发展、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此外,将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民族节日等重大节日,组织景区周边群众开展节庆展演、民族歌舞、非遗传承展示等形式多样、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讲好民族团结故事,努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与景区发展双提升。

编辑:邸文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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