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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持续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年底前广佛跨界河需取得整改成效

2017-04-28 07:54:00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   笔者27日从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姚奕生率队,4月20日至25日先后到江门、阳江、广州、佛山等市,实地督促各地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姚奕生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统领各项环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马兴瑞省长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情况反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力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其中,广州、佛山要按照“两要求、三张表”推进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工作,即要求严查狠改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整改的问题,确保年底前取得预期整改成效;要求全力确保国控断面和省控断面水质逐步提升,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已经达标断面要持续稳定达标。同时,广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要制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计划表、污染源治理实施计划表、整治工程项目资金分配使用表。

 

  针对黑臭水体等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笔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近日在广州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生活污水管网欠账较多,部分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展缓慢、处理水平不高、运营管理不规范、垃圾分类刚刚起步,城市黑臭水体数量较多,部分地区运营经费保障未到位等主要问题,全力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突破。要压实各级责任,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较为集中的城镇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以及农村环境问题,确保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到位。要着眼长效机制,完善规划实施制度,改进考核评估制度,健全资金保障制度,加强监督公开制度,推动城乡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原则关停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的采矿项目

  笔者27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针对《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中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整改的“有关自然保护区内设置采矿权、探矿权”问题,该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日前多次组织召开了厅党组扩大会议、厅务会议及专题会议,对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与部署,并从讲政治的高度,要求有关业务处室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杜绝工作漏洞,将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落实在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中。

  据了解,为切实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省国土资源厅于4月26日起派出4个专项调查处理小组,分别对存在问题的韶关、梅州、汕尾、清远等市进行实地调查,进一步查清涉及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区的范围重叠关系、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区设置先后情况、矿产勘查开发对周边环境的实际影响,并会同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研究落实处理。除未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少数对环境基本无影响的地热等开发项目外,其他涉及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原则上一律进行关停,并依法注销勘查或采矿许可证。

 

  各地行动:

  深圳:坚持把管长远的基础工作做到位

  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深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调整为“深圳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组三个专项小组。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为领导小组组长,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虎、市纪委副书记张波等六位同志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区长、各新区管委会主任和相关部委办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4月22日下午,王伟中在专题调研深圳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时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把管长远的基础工作做到位。各区、相关部门要在原计划基础上加快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力争早日补足建设欠账,实现雨污分流、截污处理、达标排放的有效治理局面。要坚持一个流域一个标准统一推进,高质量实施全市各大流域的综合治理,特别是要加强与东莞市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快推进茅洲河全流域综合整治。

 

  东莞:明年底基本解决污水直排河涌问题

  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东莞市的有6个问题,其中5个与水环境有关,主要包括:排污口直排、河涌黑臭、管网规划建设缺乏科学性、区域治污协作有待加强、镇街领导责任意识不够到位等问题。

  4月24日上午,东莞市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下午又召开了东莞市“两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现场会。会议印发了《东莞市关于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18年底,新建截污次支管网不少于1800公里,基本解决污水直排河涌和污水处理厂抽河水处理现象,完成100条以上内河涌污染综合整治;2017年底基本解决垃圾飞灰处置问题,2018年底基本实现全市新增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等目标。

  会议强调,“两河流域”各镇街(园区)要对本辖区的所有入河、入涌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制订每一个排污口的管控措施。至今年年底,未经有效处理的排污口,必须全面封闭。同时,对本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并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全面清理、清拆;全面关闭取缔无牌无证涉水工业排放源。“两河流域”各镇街(园区)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全力抓好发源于本辖区范围内的小河涌、小支流污染整治,到今年年底前,确保汇入主干流或流出辖区边界时水质达到五类以上。学习借鉴中央、省的模式,试行开展市级环保督察,首批对“两河流域”问题较多的镇街进行督察。对社会关注度高、区域协调难度大的跨镇街重污染河涌治理,采取人大议案落实督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督办。

 

  惠州:白盆珠保护区核心区已复绿

  针对惠东莲花山白盆珠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开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目前已将现场违建项目建筑物清拆完毕,并完成植树复绿工作,对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逮捕,刑事拘留涉案人员7人。惠东县纪委对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白盆珠镇政府等部门共14人工作落实不到位启动了问责。

  此外,惠州市惠城区和博罗县全力加强东江水环境保护工作,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采取“清养殖、建设施、提标准、控种殖、调结构、严监管”六项措施,大力推进六条水质下降的东江支流污染整治,全面清理禁养区内非法养殖场;市环保局对六条水质下降的东江支流流域实行水污染型项目限批,牵头开展东江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今年一季度,东江干流惠州段水质达到国家二类标准,沙河和公庄河水质达到功能要求,六条直排东江河涌水质明显改善。博罗县已制定《博罗县2017-2018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集污管网建设实施方案》和《博罗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湛江:加大红树林保护区巡查力度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湛江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湛江市政府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和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整改工作任务。目前,湛江市已委托广州草木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保护区现有范围线和小区勘界线矢量化,进行了雷州半岛卫星影像图的前期处理,并初步勘测了雷州半岛保护区范围的湿地分布,为下步整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此外,已完成《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初稿)》编制工作,目前正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同时,湛江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正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巡查力度,确保各项管护措施落到实处。

 

  清远:守住环保底线,切实保护饮用水源

  针对清城区七星岗饮用水源地、清新区滨江迳口饮用水源地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的问题,清远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包括科学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严格做好水质监测,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取水点上移等整改措施。其中,清新区滨江迳口饮用水源地目前已完成封堵太和第一水厂下游取水口(位于黄京佐村旁)、保留上游取水口(位于迳口村旁),减少饮用水源污染风险安全隐患。同时,正实施上游取水口上移工程,把位于迳口村旁的取水口上移至迳口大坝前约500米处,解决迳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开发行为导致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预计今年6月底完工。

  此外,从本月21日起,清城区石角镇对石角镇新基村委会榄岭村、民安村委会新一村和灵洲村委会老屋村等辖区内无经营许可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的养猪场进行专项整治,共拆除禁养区15户非法养猪场的猪食炉灶、违章建筑约500平方米。

 

  潮州:两天打掉3个非法电镀加工场

  4月24日和25日,潮州市、县(区)环保公安联合执法队齐出手,严厉查处了3家非法电镀加工场。

  潮州市环保公安联合执法队在湘桥区北片工业区内查出一个非法手电筒电镀、电泳加工场,该加工场排放生产废水中特定重金属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3倍以上,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该案件已移交市公安机关查处,案件正在侦查中。

  潮安区环保公安联合执法队在潮安区凤塘镇和安村排查出一处铁件电镀加工场,经鉴定该工厂外排废水重金属远超三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该案已移交区公安机关查处,2名生产工人被刑事拘留。饶平县环保公安在其辖区排查出一个非法铁件电镀加工场,目前该案也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阳江:关停企业17家刑拘4人

  阳江近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意见,并迅速成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挂牌督办。

  据悉,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粤期间,阳江共收到29批79件信访案件,属于转办案件较少的地市。截至目前,79件信访案中,已办结78件,在办1件。已办结案件中,有13件属实,54件部分属实,11件不属实,阳江共责令22家企业立即整改,限期整改15家,停产整改13家,立案处罚26家,关停取缔17家,查封扣押20家,立案侦查1件,刑事拘留4人,约谈23人,问责4人。

  在整改同时,阳江注重建立完善环保长效机制,包括加大环保排查监管,对已办结的案件“回头看”,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为进一步保护阳江母亲河,阳江将计划推进漠阳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强化环保准入,对沿江周边企业加大排查监管。阳江市日前还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27类推进环保工作不力行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终身追责制,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保责任。

编辑: 王雪薇
关键词: 广东;环保督查;河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