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获悉,针对此次疫情特点,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患者的特殊报销政策具体为: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