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8日消息(记者 苗雁)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消息,近日披露一则行政处罚显示,百威(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百威上海”)因宣传产品使用“全天然原料”与实际使用情况不符,被认定为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0万元罚款。

(图源自CFP)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百威上海经营的啤酒中的原料为:水、大米、麦芽、啤酒花、酵母。其中,水主要是自来水或地下井水,经过工厂水处理系统,达到生产用水标准。水处理的基本过程为自来水或地下井水经过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对于酿造水再进行加氯/和碱度调整;对于稀释水再进行RO(反渗透)除去离子。百威上海经营的啤酒原料中的酵母是将采购来的酵母通过人工菌种扩大培养的,并不是天然酵母。

百威上海认为,采用天然酵母会给整个发酵过程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也无法确定这些酵母中掺杂着其他不利于发酵顺利进行的酵母菌株,而经过人工培育而来的改良酵母更容易启动发酵,在发酵过程中更容易把控结果,对其大规模生产风格统一的啤酒而言,是更稳妥的选择,所以采用了人工酵母。其经营的啤酒中的水及酵母都经过人工干预或处理,与当事人所宣传的 “全天然原料”不符。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查明,百威上海在官网上发布的相关宣传信息,是为了提升该啤酒的销量,相关宣传信息是当事人委托第三方公司制作发布。百威上海在网站上宣传“百威始终不计成本地选用最优质的全天然原料”的语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中“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 成分、价格……”的规定,构成了发布以虚假的商品成分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处罚决定,要求百威上海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200000元整。

公开资料显示,百威(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6年10月0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陈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商品的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其他相关配套业务等。

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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