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知名医美集团伊美尔旗下北京伊美尔长岛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因超范围诊疗等原因同日接到两张罚单。

两份处罚决定书

6月14日,京海卫医罚〔2022〕0127号处罚信息显示,北京伊美尔长岛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因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被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警告、罚款1.9万元。处罚依据显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防范突发风险;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同日,京海卫医罚〔2022〕0128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伊美尔长岛医疗美容门诊部,因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非急诊和急救情况),被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警告、罚款3000元,处罚依据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企查查APP显示,北京伊美尔长岛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由北京伊美尔医疗科技集团股份公司100%持股。伊美尔称其是医学美容服务机构及激光行业最大的医疗技术服务企业之一,目前全国拥有8家整形医院。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查询到,伊美尔旗下医美机构多次收到监管罚单,被处罚的原因主要包括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使用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等。比如,4月14日,青岛伊美尔国宾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处罚。

又如,2019年2月,天津伊美尔医疗整形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23万元。该处罚案例还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记者孙蔚)

编辑:万玉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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