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1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

其中,牡丹江市爱民区向阳市场超市销售的标称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牡丹江老酒坛白酒(生产日期2021/4/2,商标:牡丹江+图形,规格型号:500mL/瓶,酒精度:33%vol),酒精度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出值为31.3%vol,标准值为33±1.0%vol。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酒精度即酒中乙醇浓度(体积百分比),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不达标会影响酒的品质。造成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也可能是包装不严、贮运不当而使乙醇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还有可能是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据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显示,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始建于1932年,是在原国有大型企业牡丹江酒厂的基础上,经整体改制组建的酒业公司。“牡丹江”牌白酒一直保持省优质产品、黑龙江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等称号。公司于2009年5月份被授予“龙江老字号”企业,于2011年1月被授予“中华老字号”企业。

编辑:牛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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