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8日消息(记者 苗雁)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了乳制品,调味品,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6类食品8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9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截图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具体来看,存在问题的食品包括胖头鱼、韭菜、牛蛙、散鸡蛋、猪肉、豆芽、菜心、芹菜、梭子蟹,以及红油榨菜(酱腌菜)等。

  其中,标称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家乐福”双井店经营的梭子蟹,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检验所.该不合格梭子蟹生产日期为2020824日,镉(以Cd计)含量3.6 mg/kg。

   

  图源自CFP

  据了解,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DNFP)和国际职业卫生重金属委员会将镉列入重点研究的环境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则将其作为优先研究的食品污染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镉的限量值为0.5 mg/kg。

  具体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1.北京千红馆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胖头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北京运盛蔬菜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北京幸福家宴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北京燕鑫华冠商贸有限公司燕山生活购物广场经营的散鸡蛋,金刚烷胺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5.标称盘锦腾飞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北京千百利发鲜肉店经营的猪肉,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千百利发鲜肉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6.北京万洪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7.锦绣大地生鲜食品厅(经营者为北京锦绣沁洋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到家(手机 APP)销售的新鲜菜心中甲拌磷,韭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8.北京市大兴区绿色兴华市场谢康红蔬菜店经营的芹菜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市场苗海林蔬菜摊经营的豇豆中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双井店经营的梭子蟹,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0.标称四川广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行宫利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红油榨菜(酱腌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