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30日消息(记者 苗雁)据国家卫健委30日消息,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强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下同)中医药工作,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截图自国家卫健委

  意见指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经验做法。适时组织遴选部分技术水平高、科研实力强、发展潜力足的综合医院,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辐射带动全国整体中西医结合医疗水平提升。

  意见明确,进一步完善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相关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药发展。设中医临床科室(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下同)的公立综合医院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结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统筹优化并差别化实施中医临床科室绩效考核,鼓励和引导提供中医药服务。

  意见提出,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设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修订《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进一步促进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和发展,发挥中西医协作优势。三级综合医院应当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

  鼓励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二级学科或专业组,诊疗科目设置中医二级科目,支持三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推动中西医协同有关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支持二级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可以探索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在全院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发挥好中医药“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的优势和作用。鼓励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

  意见指出,在综合医院各临床科室加强中西医协作。根据临床需求,强化综合医院临床科室中医类别医师配备,与临床类别医师共同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按照综合医院登记注册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等诊疗科目,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鼓励针对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专门组建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科室。

  意见要求,在综合医院各临床科室加强中西医协作。根据临床需求,强化综合医院临床科室中医类别医师配备,与临床类别医师共同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按照综合医院登记注册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民族医学科等诊疗科目,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鼓励针对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专门组建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科室。

  意见提到,强化综合医院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综合医院要加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力度,制定完善培养计划。通过临床跟师、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等方式,积极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加强优秀人才梯队建设和人才储备,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临床教学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医院探索开展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中医科室护理人员培训,提高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能力水平,提供中医药特色护理和健康指导。

  同时意见还要求,加强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可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参照该《意见》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中医药工作,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

  意见称,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