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9月13日消息 为了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四部门共同推出的“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普及基础金融知识,倡导理性金融消费理念,弘扬金融正能量,着力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近日,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推出两个典型案例,通过案例来助力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提升,防范识别身边的金融风险,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满足美好生活需要。

案例一: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误导宣传有风险

某人身保险公司通过电话来销售保单,在电话销售过程中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违规销售万能保险产品,通过夸大保险责任及承诺高额保险分红,诱使消费者作出投保的行为。后客户通过监管进行投诉,认为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诱导行为,要求保险公司对保单进行全额退保。

【案例分析】

电话销售业务是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渠道之一。在电话销售的过程中,电话销售人员对保险产品的情况介绍,对保险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保险产品起到重要作用。案例中某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人员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宣传,夸大保险责任及承诺高额保险分红,未明确说明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这些销售误导的行为往往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缺乏防范意识,很容易听信电话销售人员的误导宣传,从而购买了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案例中保险公司电话销售人员夸大保险责任,隐瞒了与保险和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同时通过承诺高额保险分红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相关保险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的产品限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销售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但不能销售万能保险产品。案例中保险公司通过电销渠道销售万能险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保险监管规定。

【风险提示】

作为消费者,如果通过电话渠道购买人身保险产品,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要了解保险产品的性质,根据自身的需求来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根据保险监管规定,人身保险通过电话渠道销售的产品仅限于销售普通型和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二是要了解保险产品的具体内容,包括保险产品险种类型、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间、退保损失等,要对保险产品的内容有基本的了解,防止被销售误导。三是如果购买了保险产品,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应当药及时阅读合同条款,如果认为保险产品不符合自身需求,可在犹豫期内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全部保费;如果超过犹豫期需要退保的,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现有的现金价值。

案例二:擦亮慧眼,遏制欺诈

近年来,保险产品已覆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保障自己的生活。然而,随着保险市场的繁荣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保险领域,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期我们将通过讲解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护切身利益,远离保险欺诈。

【案例分析】

张某罹患恶性肿瘤后,与同事赵某合谋,冒用赵某的身份证再次进行体检,使用赵某的保险合同谎称赵某出险,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双方约定事成之后,对“理赔金”进行分赃。

保险公司在重大疾病理赔审核及调查中,发现赵某寻找各种理由推脱慰问并对所患疾病情况语焉不详,于是对本案产生了怀疑。后经医院就诊档案核查、单位走访等多方调查确认,查明真实患者并非赵某而是张某,保险公司向警方报案。随着警方的介入,张某和赵某坦白了自己的骗保行为。最终,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张某与赵某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经法院审理,张某以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赵某因将保单借给张某合谋骗取保险金,构成保险诈骗罪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如何防范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扰乱了社会秩序,给消费者财产和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为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努力。

1、保险机构:①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完善欺诈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涵盖保险欺诈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报告的全流程风险管控体系;②利用图像识别、大数据计算、自然语言处理、实时定位、SNA等先进技术手段,充分提升保险欺诈线索甄别及案件调查效率;③加强行业协作,共同打击保险欺诈;④广泛开展反保险欺诈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保险从业者的合规教育,提升消费者反保险欺诈意识。

2、保险消费者:①树立对保险欺诈危害性的正确认识,充分了解保险欺诈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主动提升防范保险欺诈风险意识,自觉抵制保险欺诈行为,从源头上防范欺诈风险;②通过正规途径、选择合法的保险机构进行投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及时报案;③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④主动学习接受保险反欺诈相关知识,用理论武装头脑,筑起反保险欺诈的坚固城墙。

编辑:罗晓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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