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是很严厉的指控,随意就送出“疑似抄袭”的帽子,对创作者不公平。

  河南卫视春晚播出后,其中的节目《唐宫夜宴》,刷屏社交媒体,获得许多观众喜爱。但有自媒体近日发文指其与3年前央视《国家宝藏》的节目片段疑似“撞脸”。

  节目红了,是非也多。但相关质疑并未给出确切证据,相反,在“撞脸”爆料的留言评论中,网友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唐宫夜宴》不存在“抄袭”,甚至“连借鉴也算不上”,《国家宝藏》出品方央视文艺也声明,“鼓励文艺节目在借鉴交流中创新”,并认为这与模仿抄袭有本质区别。

  这似乎可以使《唐宫夜宴》的创作者放下心了,但放心归放心,文艺节目在创作方面的一些概念与界限,也还是有必要厘清。因为,“抄袭”是很严厉的指控,不能只是觉得“眼熟”,就把“疑似抄袭”的帽子送出去,这对创作者不公平。

  《唐宫夜宴》与《国家宝藏》节目片段的相同之处,在于外在形式,但这不能作为抄袭与否的参考。原因很简单:唐装与唐代宫廷乐舞,是我们传统文化的一部分,谁都可以对其进行学习与研究、创作与表现,没有人可以将其版权垄断。

  现代人创作的舞蹈节目,享有版权的部分,必须带有清晰可辨的独创特征,具有鲜明的个性标签,在局部细节与整体观感方面,都能给观众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其中那种“耳目一新”的元素,即是可以得到版权保护的部分。

  以《唐宫夜宴》为例,创作者在舞者妆容、表情、肢体动作方面,对唐代乐舞俑进行了完美还原,但节目的灵魂并不在此,为人物赋予现代人的性格,才是真正让它打动人的核心创意,“从穿戴造型看,一看就是从千年唐代走来。但她们身上个性化的一面,又和当下的人们毫无二致”——观众的这个评价,是准确的。

  节目还将国宝国潮元素大量融入,了无痕迹地使用了舞台科技,整个舞台效果在色彩、亮度、空间感等方面,都达到了相当高度。因此,对比两个节目,只要从整体氛围与局部细节稍加分辨,就能给出基本判断。

  在著作权保护方面,是有“表达与思想二分法”的,保护作品的形式很容易,保护作品的思想则很困难。

  严格说来,就算后来的创作者以《唐宫夜宴》为学习榜样,也尝试为人物注入新的感情因素,比如《唐宫夜宴》塑造的人物娇嗔可爱,模仿者塑造的人物高贵优雅,则很难认定后来者是抄袭,除非后来者在舞蹈动作设计或者音乐的原创成分方面,达到了抄袭的标准。

  这次《唐宫夜宴》被指“疑似抄袭”,反而会给作品额外带来更多的欣赏与凝视,也会给致力于创新的作者带来更多尊重。因此,很多网友都把这次“抄袭指责”当成了笑谈。但此事也还是给相关版权方提了个醒:《唐宫夜宴》有必要进行版权保护的地方,还是要去申请版权保护,避免被抄袭是一方面,当被误会为“抄袭”的时候,也会立刻拿出强有力的反驳证据。

  韩浩月(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