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  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公布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752部珍贵古籍、23个古籍保护单位入选。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负责人介绍,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涵盖我国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载体形态、不同装帧形式的各类珍贵典籍。其中先秦两汉时期简帛23部,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古籍29部,宋辽夏金元时期古籍91部,明清时期古籍50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94部,涵盖于阗文、藏文、蒙古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9种民族文字;其他文字古籍12部,涵盖梵文、拉丁文、德文等多种文字。

  据了解,自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启动实施以来,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取得瞩目成就,先后评选并公布了6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累计收录古籍13026部;命名了6批共203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各地也逐步建立本地珍贵古籍名录和重点保护单位评审制度,有力促进了古籍分级分类保护。“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部将以实现古籍更好保护和有效利用为目标,继续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推进国家古籍保护工程,充分发挥中华古籍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

  国家图书馆馆长饶权介绍,在第六批入选的国家珍贵古籍中发现了一批珍贵典籍,如孔子博物馆的《乾隆御定石经》,为内府御制墨初拓本,自嘉庆元年赏赐孔府后,保存至今;湖北省图书馆的《大方广佛华严经》,为北宋两浙路海盐县金粟山广惠禅院写金粟山大藏经本,字体敦厚质朴,墨色漆黑发亮,纸张厚实坚韧,并经染潢,弥足珍贵;南京图书馆藏北宋本《礼部韵略》,为海内外现存最早刻本。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一级巡视员陈彬斌表示,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后,将指导各级古籍保护中心和古籍收藏单位进一步加大珍贵古籍的保护力度,有计划地对破损珍贵古籍进行修复;促进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不断改进存藏条件,完善管理办法,确保珍贵古籍的实体安全;推动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加强对珍贵古籍的诠释和解读,通过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中华优秀古籍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其中的文化内涵,促进古籍保护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