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5日消息(记者方婧)为进一步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经营活动的监管,促进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日,上海正式出台《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繁荣和规范文物市场的省级政府规章。其中,《办法》还首次将古玩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纳入监管范围,这在全国也是创新之举。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文化需求的日益增长,民间文物收藏和交易活动空前活跃。上海一直是民间收藏文物交易的重镇。据统计,目前上海有53家文物商店、70家企业经营文物拍卖;11个古玩旧货市场涉及文物经营;317个互联网网站涉及旧物、古玩(文玩)经营。2019年,上海共举办171场文物艺术品拍卖会,成交总额超过50亿元人民币。
  伴随文物交易市场的持续活跃,文物流通领域也出现一些“乱象”。上海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介绍说,夹带文物经营活动的古玩旧货市场发展迅速,游走于监管的“灰色地带”;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虚假鉴定、虚构拍卖等方式,骗取高额费用;网络文物交易活动日益活跃,亟待加强监管。
  《办法》提出,古玩旧货市场内的商户可以由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取得文物商店设立许可,依法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这项举措将使大量小规模商户可以在“阳光”下合法开展文物经营活动,大大激发市场活力。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通过自建网站、电子商务平台或者其他网络服务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越来越多,交易金额日益庞大。《办法》明确规定,这类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文物经营资质,纳入政府监管范畴。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局长于秀芬表示,《办法》还首次提出支持文物经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文物博物系列职称评定,建立文物鉴定人才培养基地等创新之举,为民间文物收藏经营提供智力支持。
  而针对“民间鉴宝”的巨大热情和需求,《办法》也明确提出建立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制,为民众提供更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