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条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新闻惹人注目。

  一是多家媒体报道,位于荆州古城历史城区范围的“关公雕像”,已完成头部拆卸,这尊号称“全球最大”的青铜雕像将依法依规彻底“倒掉”。二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问题。

  一个是具体个案的“拆违”,一个是全局层面的“建章”。对照而看,令人深思感慨。很多时候,“拆”与“建”是一体两面,然而其背后往往“乱花渐欲迷人眼”,拆而不建、拆而难建、拆而乱建、大拆大建……

  当“破”和“立”进入城乡建设中,具体到有形的历史文化资源和无形的文化生态之际,其实本没那么复杂,道理很清楚明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是中华文明的载体,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文明根脉不断,枝繁叶茂,是中国故事、中国价值的源头活水。坚定文化自信,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建立科学、有力、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是发扬光大中华文明的必由之路。

  最新数据显示,从1982年我国施行文物保护法,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开始,一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留下丰富的“家底”,不少有价值的工业建筑、文化景观也逐步纳入保护体系。此外,还确定6819个中国传统村落,形成世界上规模最大、内容和价值最丰富、保护最完整、活态传承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这些遍布城乡的历史文化遗产,生动述说着过去,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但是,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这些遗产保护依然出现诸多问题,包括大拆大建、拆真建假,随意破坏传统风貌,以及一些地方在历史文化保护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等。

  从罔顾价值的胡拆乱毁,到一刀切的“千城一面”,再到盲目“贪大、媚洋、求怪”,可谓让人闹心糟心痛心寒心!说到底,此类大手笔的“拆”和“建”是一种急功近利式的文化短视,是一种黔驴技穷式的文化开发和政绩畸恋,耗了金银、苦了百姓、断了文脉。

  而两办此次印发《意见》,可谓“恰逢其时”。首先,《意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强调“系统完整”“全面真实”,这是一种科学的态度,是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来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其次,《意见》第一次提出了以价值为基础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仅讲保护,而且特别强调“传承”,也就是通过历史文化遗产讲好中国故事;第三,《意见》强调系统性,即重新构建一个体系,把原来条块分割、碎片化的历史文化遗产重新整合成一个整体,明确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源头、过程、方法和出路等,形成保护和传承“闭环”……

  某种程度上,如果说,原来的保护体系主要依赖于地方对保护对象的理解和积极性,那么此次《意见》则作出了宏观指导和具体要求,不仅明确了城市历史文化的类型,而且强调“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三级管理体制”,为责任落实、评价审核和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各层级形成保护合力提供了机制保障。

  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文明、历史、传统精神的灵魂和载体。从“不敢破坏”“不能破坏”到“不想破坏”,这条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之路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