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化逐渐渗透到社会方方面面,传统就业形态被打破,劳动力市场正悄然发生蜕变,灵活就业模式正成为主流。

  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加持下,灵活就业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充,人员和规模加速拓展,形态和种类日趋多元。

  据统计,我国当前有2亿人在从事灵活就业。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红主播、微商等新职业、新岗位涌现,以互联网平台为组织基础的相关从业人员数量持续攀升,支撑起“零工经济”新就业形态发展。

  “灵活用工”新形态面临挑战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一位副处长体验送外卖、调研网约车受到关注,在体验后这位副处长讲到,“年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还是更愿意把钱实实在在地握在手里,对他们来说社保还是有些遥远。”

  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广开就业门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创造更多公平就业机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也提出,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等发布的《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0年企业采用灵活用工同比增长逾11%,达到55.68%。

  这表明,就业观念的呈现出多元化特征,社会各界对灵活就业认可度和参与度走高,企业对灵活用工的权重也持续提升。

  平台灵活用工,是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力量推动形成的商业现象。平台用工规模不断发展,证明新业态和新就业形态,符合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的趋势。

  然而,蓬勃发展的新就业形态与当前劳动关系制度呈现出诸多不适应性,面临许多挑战,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缴纳社会保险,仍有很多现实困难。

  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周广肃介绍,社保从险种看,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逐步并入医疗)五险;从范畴看,社保分为城镇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前者有五险且强制缴费,后者只有养老和医疗两险且自愿缴费。其中城镇职工社保与劳动关系高度绑定,导致出现了社会保障的“二元化”,即有劳动关系才有社会保障,反之则缺失。

  周广肃认为,平台工作模式改变了传统劳动关系和工作基准,如果强制按照劳动关系来套用当前的新就业形态,将导致平台成为拥有百万雇员的超级企业,这不仅导致平台企业无力支撑成本,也导致新就业形态的灵活性特征消失。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认为,面对骑手等灵活就业者对于社会保障的多样性需求,探索灵活的、符合劳动者利益的、又不影响新经济业态发展的新型劳动保障体系,也是目前面临的重大挑战和亟需解决的问题。

  探索多元化劳动保障模式

  娄宇认为,以骑手为代表的灵活就业者的职业保障问题不能只依靠骑手、企业、社会、政府任何一方解决,相反,这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创造一个积极的、可对话的环境,让骑手、企业、以及职业保障相关政策的制定者都有充分表达、互动和协商的空间。

  对于相关平台而言,一方面,需要通过“认定劳动关系——有劳动标准——有劳动保障”的传统路子要求平台或相关企业为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提供法律保障。

  另一方面,要避免劳动法关系泛化,对于无法认定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可以积极探索新的保障机制,发掘商业保险的优势,下一步可优先探索将职业风险高的快递和外卖配送骑手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进实现其缴费负担与风险保障的平衡,鼓励平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也表示,目前一些观点认为,只要使用传统方式,认定了劳动者与平台企业的劳动关系就可以解决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保障问题的想法,没有考虑该类就业的特点和经济基础,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有可能造成就业岗位大量缩减。

  5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再次释放了支持灵活就业,鼓励灵活用工机制的明确信号。

  一是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

  二是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

  三是抓紧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为灵活就业创造好的环境。

  在考虑是否将灵活就业者纳入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时更需要基于灵活就业者在工作时间、工作方式、管理制度上都很大程度上区别于传统就业方式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适应新业态用工的劳动保障体系,在发展中逐步引导规范,建立新时代有中国特色的新就业用工制度体系。对此,张成刚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建议分类规范新业态下的用工。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权益保障制度体系的建立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应区分对待新业态下的平台用工和传统劳动关系就业,建议从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就业和解决行业痛点等多个方面着手。

  二是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具体到社会保障政策上,灵活就业从业者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落实放开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目前一些地方要求本地城镇户口),充分包容人口的流动性,允许外地和农村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地参加社会保险,为劳动者提供基本保障。

  三是鼓励商业保险保障方式。充分尊重劳动者对保障方式的选择意愿,鼓励并支持平台为灵活就业群体设计的商业保险措施,比如意外险、重疾险、商业医疗险、商业养老险等,对平台企业以商业保险的探索和实践,为灵活就业群体提供多层次保障,予以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在社会保障基础安全网上,增加更高保障力度,对职工社保体系构成重要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