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故宫博物院聚焦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积极做好文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据介绍,故宫博物院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相关工作起步较早,经过多年努力,形成了一系列经验做法。一是注重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先后制定《故宫博物院影像资料管理办法》《故宫博物院授权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院内外对馆藏资源的使用,保护相关知识产权;成立品牌授权、合作项目审查小组,进一步强化授权管理关键环节;注重风险防范,发挥合同及知识产权条款作用,对外签署合同时重视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保护,防范无形资产流失风险。

  故宫博物院还着力强化商标保护,先后注册“故宫”“紫禁城”“宫”“故宫书店”等12个商标。2006年,“故宫”“紫禁城”被认定为驰名商标。2007年起,故宫博物院将“故宫”“紫禁城”商标在马德里、美国、日本、新西兰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进行注册。为有效保护自身注册商标,故宫博物院还委托专业知识产权机构进行年度商标监测,并积极做好知识产权维权工作。近年来,故宫博物院综合运用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申请撤销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未使用的有关注册商标等方式打击近似商标,其中,通过运用商标异议手段,成功阻止多起已经通过初步审定的近似商标注册,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故宫博物院不断加强专利申请与保护。为解决保有鲜艳色彩的传世纺织品文物除尘除污问题,故宫博物院牵头生产出兼具除尘、打磨、良好吸水功能的文物除尘布,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产品不仅适合纺织品文物,还适用于其他多种类文物,已被近二十个省、市、自治区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的上百家文博单位、图书馆应用到文物修复、库房整理和布展等工作中。

  故宫博物院还注重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着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职工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职工维权意识和依法依规办事能力。(范朝慧)

编辑:秦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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