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5日消息 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北京市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遵循文艺规律和艺术专业人员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以科学、分类评价为核心,建立符合艺术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

本次改革根据艺术领域特点,设置了艺术表演、艺术创作、艺术管理和技术保障等4个专业类别。艺术表演类包括演员、演奏员等;艺术创作类包括编剧、导演(编导)、指挥、作曲、作词、摄影(摄像)、舞台美术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美术、文学创作等;艺术管理类包括演出监督、制作(制片)人等;技术保障类包括舞台技术、录音、剪辑等。各专业职称统一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依次对应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职称级别。

完善评价标准方面,本次改革坚持把品德放在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的首位,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重点考察政治立场、职业道德、社会责任和从业操守,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职称评价中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价诚信档案。突出品德、能力、业绩,以考察艺术水平为重点,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要内容的评价导向,按照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职责艺术专业人员的特点和成长规律,合理确定评价重点。

本次改革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新的文艺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艺术从业人员职称评审渠道。近一年在本市艺术领域工作的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自由职业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文艺家协会或行业协会推荐,可申报艺术系列职称评价。

同时,北京市还建立职称申报绿色通道。对于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艺术专业人员,可放宽学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该实施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编辑: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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