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31日消息(记者王红霞)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活动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

据《通知》显示,2021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季的活动涵盖演出、展览、非遗、数字文化、主题公园、文化娱乐、游戏游艺、运动健身、节庆展会、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文体用品、景区景点、餐饮住宿、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及其他文化和旅游领域行业门类。

文化和旅游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拟于2021年9月下旬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消费季启动仪式,发布若干消费促进活动、消费场景及激励措施。各承办单位、参与单位、支持机构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陆续启动并持续开展消费季活动,活动延续时间各地视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文旅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活动将围绕丰富消费活动内容,推出消费惠民措施,创新消费活动形式,加强区域联动协作,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活动将结合第一批集聚区建设工作,策划实施一批夜间消费专题活动,大力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创新促销模式和营销手段,打造消费新场景、新模式,吸引线上流量转化为线下客流。支持地方和有关机构举办线上演播、剧场演出、艺术展览、红色旅游、非遗体验、直播带货、国风国潮、温泉冰雪、沉浸式体验等专题活动。指导有关机构发布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指引及消费地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