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9月17日消息(记者王海)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近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追授冯中成同志重庆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决定》认为,冯中成同志是重庆公安战线涌现出的杰出楷模,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先进典型,是当代公务员的优秀代表。

生前的冯中成同志为群众服务(央广网发 重庆市公安局供图)

冯中成,男,汉族,重庆石柱人,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重庆市石柱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四级高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曾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12次。2021年7月21日上午,冯中成同志在该县车辆管理所为制止一名持刀歹徒行凶,全力保护现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与歹徒殊死搏斗中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英勇牺牲,年仅53岁。

冯中成同志参加公安工作30年来,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扎根基层一线,守护一方平安,以实际行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他政治坚定、听党指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他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办理案件、管理交通、维护治安等工作中,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怕苦累、不计得失,工作业绩突出。他牢记宗旨、亲民为民,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在工作中坚持“上班早一点、下班晚一点、手脚勤一点、耐心多一点、工作细一点”的“五个一点”工作法,热情周到为群众服务,受到一致好评。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无论是辖区遭遇洪涝灾害、突发泥石流,还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他总是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多次出色完成组织交办的急难险重任务。他英勇无畏、一身正气,面对手持尖刀的歹徒,临危不惧、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守护群众平安,用生命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公务员要以冯中成同志为榜样,向冯中成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忠诚、立场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忠于职守、勤勉敬业的优良作风,学习他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大公无私、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践行党的宗旨,锐意进取、拼搏实干,为奋力谱写重庆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篇章,全面开启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