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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值班]工信部汪敏燕解读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2018-01-17 15:0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17日消息(记者张棉棉)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距离现行电动自行车标准出台18年之后,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四部门昨天(16日)共同召开发布会,公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相比过去新的技术规范作出了哪些调整,未来骑电动自行车时会有什么不一样?为了更好地理解新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汪敏燕今天(17日)做客中国之声特别节目《今天我值班》为大家答疑解惑。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汪敏燕表示,电动自行车本质上是带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应当符合自行车相关的特征,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是一种短途的代步工具。

  汪敏燕介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车。电动自行车的骑行者不需要持有驾驶执照,也不需要投保强制保险,有的地区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按照非机动车管理的目录进行管理;而电动摩托车驾驶人需要取得驾驶执照,车辆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发放号牌和行驶证,并且要投保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以后才可以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划定的非机动车道里行驶,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产品,应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从外观上来讲,电动自行车的一个明显特征是它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它的外形尺寸、重量、最高行驶速度都小于电动摩托车,从标准和技术的层面来说,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产品在一系列技术指标上都有着比较大的区别,比如它的速度、重量、动力性能、脚踏骑行功能、制动性能等等,比较难用简单的一两项指标来加以区别。

  汪敏燕表示,新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充分兼顾了我国道路交通的状况、消费者日常需求以及产品发展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主要考虑到如果车速过快,将直接增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一旦发生了紧急情况,骑车人做出相应避险动作的时间很短,刹车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很容易和其他的交通工具或者行人发生碰撞,甚至还会出现侧滑等失控的现象,造成人身伤害。因此,电动自行车行驶的速度应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确保安全。

 

编辑: 杨璇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