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POS机方便快捷 使用时注意防范风险

2017-12-16 11:1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16日消息(记者孙莹 见习记者马欢)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POS机的方便快捷给商家带来很多便利,但同时也带来资金安全隐患。北京朝阳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冒充银行员工办理POS机诈骗20万”的案件就给大家提了醒。

  1983年出生的朱伟亮,只有初中文化,无职业,公诉机关指控他涉嫌诈骗犯罪,2016年10月,在北京市朝阳区的天雅古玩城内,朱伟亮以办理POS机实时到账功能需要验资为由,骗取被害人林某人民币75000元,今年的1月到2月期间,又在东城区的天雅珠宝城等地,以帮助被害人徐某办理大额度建设银行信用卡为由,骗取对方30370元。今年4月,冒充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公司员工,以POS机刷满10万元人民币就可以免除刷卡手续费为由,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十里河雅园文玩店内,骗取被害人柳某人民币共计10万元。

  法官:指控三起事实构成诈骗罪有意见吗?

  被告人:没意见。

  法官:认罪是吗?

  被告人:认罪。

  据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都是他的客户或者客户的朋友,有的是与他有长期业务合作,有的是基于对他拿出的以往业务单的信任,“他(柳某)也是我的客户,应该有两三年了吧,用我的POS机。我就跟他说也是免费率这项业务,因为现在POS机这个行业不太好做,我就想自己出个别的主意把实时到账包括免费率用自己的行为去把它改变过来,有一些优势能让自己的POS机卖的更多一点,到后面也就没控制好。”

  被告人将POS机的关联账户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为自己捡来的他人身份证开设的银行账户中,POS机刷满10万元可以免除手续费的活动也是他编造的。三起案件中,被告人所得的所有款项都已用于个人消费。

  被告人表示:“我深深的感受到自己所犯的罪行,给受害者、给社会造成了很大损失、很大影响,以后一定尽我自己最大的努力给受害者予以补偿。”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庭审供述与对公安机关的供述事实吻合,犯罪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建议判处四年到五年零六个月的刑期,本案择期宣判。

  法官张军提示公众:“遇到这一类事情,希望商户或者个人首先要提高自己的资质,通过正规途径去办理这些业务就可以了。”

编辑: 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