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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2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鼓励跨国公司在津设总部

2017-11-19 12: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天津11月19日消息(记者夏震宇)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天津12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鼓励跨国公司在津设总部。 

  近日,天津市商务委会同发改委、科委等12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发布《天津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的若干规定》,这使得天津成为继上海、北京、广东、江苏等省市之后我国又一个出台地区总部鼓励政策的城市。

  跨国公司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载体和推动力量,近年来对整个世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断增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对于所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也愈加明显。2017年1月和8月,国务院分别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均指出要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天津市此次出台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政策也是落实国发文件的具体措施体现。相比年初出台相关政策的上海,天津对于总部型机构的认定更为优渥。母公司总资产从不低于4亿美元到不低于2亿美元,已投资企业数从3家减少到2家,同时如企业整体迁入天津,可享受成建制引进相关人才政策。结合近期天津市发布的《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相关鼓励政策的出台,这势必进一步推动天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跨国公司在津设立地区总部的步伐,从而进一步促进天津市利用外资工作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使总部经济成为天津经济新的增长点。

编辑: 张潇祎
关键词: 跨国公司;总部;经济;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