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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个人可开户缴存公积金 满1年可申请贷款

2017-10-14 10:3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广州10月14日消息(记者周羽)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昨天(13日)公布,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个人可开户缴存公积金,缴满1年可以申请贷款,租房时也可按规定提取。

  该《办法》的颁发实施实现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覆盖,在广州就业人员全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在广州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和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均可自愿缴存。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首先,购房时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惠,而缴纳年限按照以往的规定,本市户籍的,连续缴满1年可公积金贷款,非本市户籍的需满2年;其次,租房时可按规定提取;第三,符合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中低收入缴存人可获得一定的优先租赁权利;没有购、租房需求的,停缴半年后即可申请提取自愿缴存账户余额。

  此外,自愿缴存是有缴存标准的。缴存基数不低于广东省规定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895元/月),缴存比例不低于10%,即月缴存额不低于190元。可以多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愿缴存政策扩大了缴存人群覆盖面,满足各类就业人员多样化的缴存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广州;个人;公积金;贷款;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