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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发布 “谁建群谁负责”

2017-09-08 11:5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8日消息(记者冯烁)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昨天(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管理责任,更将“谁建群谁负责”正式写入规定。

  说到微信群、QQ群大家一定都不陌生,日常生活中大家通常会通过这些载体与家人朋友联系,然而这些群组给大家带来生活方便的同时,也给大家带来过不少烦恼。史女士说,“总有人往群里转一些假红包和谣言,对于老人而言没有办法分辨。”

  类似史女士这样的情形其实并不少见,不只是谣言诈骗,一些淫秽色情、暴力恐怖、传销赌博等违法违规信息,借着微信群、QQ群大肆传播。甚至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群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网络风清气正、保护广大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天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明确了互联网群组的定义。所谓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通俗地来讲就是: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

  落实主体责任其实是规定中的一个常用词,但是在此次的新规中却对究竟落实哪些主体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规定》要求平台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明确与使用者双方权利义务;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使用者进行实名身份认证。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最大的亮点就是要求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以信用为基础建立黑名单制度。除了组员和群主管理者之外,还要接受整个社会的监督,而且一定要畅通相关举报渠道。还有一个亮点是,相关服务者应当按照信用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屡次违规的管理者、群组或者组员要适时地进行黑名单,限制他们的功能乃至向有关机关备案报告。

  此外,新规还明确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以后群主要是想做甩手掌柜可没那么容易了。群主和管理人员要强化自己的管理职责,不能只建而不管,这是不可以的。对于所有的成员,他们必须理性表达,不能利用互联网群主的方式发布一些违法违规的信息。

  对社会比较关注的建群条件、群组规模、群组管理方式等话题,《规定》明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上限、个人建群上限和参加群数上限。也就是说平台方应根据自身能力来运营相应规模的群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朱巍表示尽管并没有明确说明上限,但这也意味着目前有着500人上限的微信群人数限制在未来有可能出现浮动。“在新规之中并没有明确一个群上限是多少,也没有明确一个人可以建多少个群组或者参加多少个群组。如果以后微信的管理能力提高,500人的上限还是可以突破的。所以它的上限到底是多少,并没有一定的具体数量限制,更多的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一个管理能力,另外一个是组群的信用好不好,第三个就是群主和管理者到底有没有能力去管理。”

编辑: 杨璇铄
关键词: 微信群;互联网群;信息服务;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