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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启动

2017-08-13 12:2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深圳8月13日消息(记者潘毅 杨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并于昨天(12日)下午在深圳举行启动仪式。

  此次开展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目的在于引导全社会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防范诈骗的知识,不断提高识骗防骗能力。活动期间,各地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会同志愿者一起深入社区、高校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还将在繁华商业区等人流集中场所,刊登反诈骗公益广告、发放反诈骗宣传品,广泛宣传反诈骗知识。

  深圳公安局刑侦局七大队副大队长王征途表示,被骗的群众,他是需要配合诈骗分子才能够上当受骗,如何阻断骗子和受害者这层关系,最好的最直接的就是让受骗人能够树立起防骗、拒骗的意识,因此宣传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最重要的工作。

  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不仅在国内侦破了一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电信网络诈骗大案要案,而且在境外10余个国家开展打击工作,将2700余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依法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建成了“电信诈骗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并与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对接,实现了在线紧急止付,共冻结止付涉案资金70亿元。工信部出台30项硬措施,严格实行实名制,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国诈骗电话防范拦截系统,共处置涉嫌诈骗电话号码1184万个。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制定颁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提供了法律保障。其中进一步统一了数额标准和数额幅度底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分析,《意见》规定,电信网络诈骗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这样规定,一方面是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体现从严惩处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电信网络诈骗突破了传统犯罪空间范畴,基本属于跨区域犯罪,地域化色彩相对淡化,不宜再由各地自行确定具体数额标准。

  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也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不断摸索总结。深圳警方构建的“五大诈骗信息源头阻断和技术反制工作”的全新模式,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适用。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介绍,今年,到目前为止,深圳市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同比下降27.3%,破案上升61.3%,被骗资金拦截率和返还总数全国排名第一。

  数据显示,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9万余起,2017年1月到6月,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数双双下降,同比分别下降12.3%和30.8%。

编辑: 姜萍
关键词: 网络犯罪;诈骗;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