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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抽检6类食品 共4批次不合格

2017-02-15 16:20:00来源:央广网

  近期,国家食药监总局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和水产制品等6类食品进行了抽检,共有4批次不合格。分别为:湖南亚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童年记食品旗舰店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开心果;乐百氏(广东)桶装水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生产、由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许庙罗英日杂百货店销售的乐百氏饮用天然泉水;浙江佰利佰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由溢丰食品专营店在飞牛网销售的经点蓝莓果汁饮料以及由英山特产专营店在苏宁网站销售的大别山红薯粉丝。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浙江、湖北、湖南等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江苏、湖北等监管部门采取下架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

  此外,国家食药监总局还发布了1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结果。其中,益善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合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通睿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仁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华润吉林康乃尔医药有限公司、江苏科宇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泰德医药有限公司、贵州毕节森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国家食药监总局已要求相关省局对上述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直至吊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药集团(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天津凯文恒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碧迪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湖南国科恒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存在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问题,国家食药监总局已要求相关省局责令上述企业限期整改。

  最后,聊聊复原乳。复原乳,又称还原奶、再制奶。通俗地说,复原乳就是把牛奶先做成奶粉,再加水冲兑还原成的。国家标准规定,酸牛奶、灭菌奶及其他乳制品可以用复原乳作为原料来制作,但是产品应标明“复原乳”,或在配料表中注明“水、奶粉”。很多人认为用鲜奶制作的产品营养价值比复原乳高,其实,复原乳和巴氏奶、常温奶,三者在营养价值方面差异并不大。

  更多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和科普信息,请关注总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和客户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 刘沛)

编辑: 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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