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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食品宣传用语将被列为宣传欺诈

2017-02-14 11:1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14日消息(见习记者许睿)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昨天开始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食品宣传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将被列为食品宣传欺诈。

  在食品宣传中,人们经常会听到像 “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如今这些用语将被列为食品宣传欺诈。在食药监总局公布的这份意见稿中,明确了十种食品安全欺诈行为。其中包括产品欺诈、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欺诈、标签说明书欺诈、食品宣传欺诈、信息欺诈等。

  征求意见稿详细规定食品宣传欺诈的行为。以网络、电话、电视、广播、讲座、会议等方式宣传食品时,含有食品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普通食品明示、暗示具有功效或者特殊医学用途的,或者使用“可治疗”、“可治愈”等医疗术语;食品宣传信息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等七种情况,就属于食品宣传欺诈。

  征求意见稿明确,违反“食品宣传欺诈”(一)至(六)项规定,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七)项规定,即以转基因食品冒充非转基因食品,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并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 高杨
关键词: 食药监总局;夸大宣传;宣传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