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最高检发布意见加强产权保护 惩治侵犯产权职务犯罪引关注

2017-01-09 11:3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意见》共分八个部分22条,内容涵盖的从实体到形式,从刑事到民事各方面。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分析《意见》的亮点时提到,《意见》首先强调坚持依法、平等和全面原则,切实加强对产权的司法保护;《意见》强调对创业创新的司法保护。明确要求严格把握产权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对于正在办理的涉产权刑事案件,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针对产权保护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从严惩处发生在国企国资改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导致国有、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的职务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以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商业贿赂、虚假诉讼、强迫交易等不法手段破坏公平市场营商环境,侵犯各类产权主体财产权的犯罪;以及突出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

  强调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坚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强调坚决纠正错案冤案,对于确属错案冤案的,坚决依法纠正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另外,《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明确了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严禁使用当事人的交通通讯工具、办公设备,或者以办案为名到发案单位吃、拿、卡、要、报;严禁干预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出慎重使用强制性措施,目的都是在于最大程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的损害及影响。

  《意见》第四部分专门对侵犯产权的职务犯罪如何预防和惩治作出规定。强调“严肃查办侵犯产权的职务犯罪。”重点惩治利用国有产权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不明晰,国有企业财务、采购、营销、投资等方面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实施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以及通过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方式,以市场行为掩盖非法目的,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重点惩治发生在金融、土地、财税、能源、资源等重要领域行政审批、管理过程中侵犯产权的失职渎职犯罪。重点惩治发生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以及利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侵犯农村集体产权、侵犯农民权益的职务犯罪。同时要求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最大限度降低对产权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通过查办职务犯罪发现产权保护制度机制的漏洞和风险点,从源头上减少涉产权职务犯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提出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明确了产权保护的总体要求和基本遵循。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就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保护产权是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此项工作中承担着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

  就检察机关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主要情况,王松苗分四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其中就打击侵犯产权犯罪,王松苗表示,检察机关密切关注各类产权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侵害广大人民群众产权的涉众型经济犯罪。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件20901件41701人,金融诈骗案件37545件43613人,其中涉众型犯罪集资诈骗案件2530件383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2660件28455人;另外,起诉合同诈骗案件17863件23550人,职务侵占案件14949件22183人。检察机关加强对产权案件的立案监督,严查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共受理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9238件,经监督公安机关已立案6361件;受理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5950件,经监督公安机关已撤案5368件。检察机关还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主动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切实防止产权保护领域的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在严肃查办、积极预防重点领域侵犯产权的职务犯罪方面,王松苗介绍:一是依法惩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重点坚决打击侵吞国有资产、侵害国有资产权益的犯罪行为,保障国有资本收益权。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187件440人。二是深入查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过程中侵犯农村集体产权、侵犯农民收益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三是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森林破坏、水体污染、土地侵占等破坏自然资源产权的渎职侵权犯罪。2016年1月至11月,立案侦查环保领域涉嫌滥用职权犯罪181人、玩忽职守犯罪384人。四是严厉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在产权确认、交易过程中利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职务之便,向产权主体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2016年1月至11月,在商业贿赂领域产权交易环节,立案侦查涉嫌受贿犯罪47人;在土地领域审批出让、开发利用环节,立案侦查涉嫌受贿犯罪142人,滥用职权犯罪142人,玩忽职守犯罪80人。五是结合办案,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和发案规律,通过举办展览、讲座、开展预防咨询等形式,对有关执法司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筑牢防范侵犯产权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

  制定实施“非公经济18条”,强化对非公经济产权平等保护,被评委“2016年度十大检察新闻”,王松苗介绍,为更好地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2016年初,最高检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共18条,简称“非公经济18条”)。近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非公经济18条”要求,推动检察机关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一是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对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财产安全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如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对一恶势力团伙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垄断当地石材废料运输业务、强迫交易的涉嫌犯罪案件,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及时批准逮捕凌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嚣张气焰,净化了企业发展环境。二是严肃惩治向非公企业及其生产经营者索贿受贿等犯罪,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如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科技局原副局长贡某、句容市原副市长陈某二人利用分管科技企业、民营企业之便,大肆索贿受贿,在当地造成企业不送钱就拿不到项目、办不了事情的不良风气,检察机关通过及时查办这两起案件,有力肃清了不良影响,促进了“亲”“清”政商关系形成。三是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法律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非公企业造成的影响。如江苏省检察院在查办无锡市滨湖区原区委书记朱某某受贿案中,因案件涉及当地20余名非公企业负责人,在要求相关人员协查时,采取“适度避让”原则,询问时间选择在周末、夜晚,不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营业执照、财务账册、重要合同,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就全面开展对产权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对产权主体的司法救济,王松苗介绍:一是依法及时办理涉及产权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体系,为产权人寻求法律咨询、权利救济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对涉及产权的民商事、行政、刑事的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按照诉求性质、案件管辖和法律程序认真审查办理。二是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针对民间借贷、破产等领域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侵犯其他产权人合法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坚决予以监督纠正。仅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就对1401件虚假诉讼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查办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的司法人员63人。三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对于涉及草原、林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情形,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如自2015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启动以来,截至2016年11月底,吉林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恢复林地4万公顷,恢复湿地3.9万公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陕西省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关停非法采沙场、采石场27个,恢复耕地、林地面积740亩,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500万元、国有资产552万元。

编辑: 高杨
关键词: 最高检;产权保护;侵犯产权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