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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频频发生 各类诉讼风险需要防范

2012-11-08 11:22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11月8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由于不具备购房资格、无法办理银行贷款、或者为享受低价购房的优惠,种种原因使得"借名买房"在各城市频频发生,可是很多人花了钱,这房却住不成或者住不踏实,各类诉讼涌入法院,法官提示其中风险需要防范。

  一般借名买房都是找自己比较信赖的亲人或者朋友,为什么还会有这样多的风险呢?据了解,这是因为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属朋友关系,基于这种感情信任,他们比较少的签订书面协议,即使有协议也会因为规避政策而存在被法院认定无效的可能,往往借名人最后无法实现获得房屋产权的目的。因为房价上涨,登记人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或者借名人,被要求腾房、退房的纠纷不断发生,有的甚至发生在父母和子女之间。

  所以,借名买房确实暗藏了赔了房子又折钱的风险,不要存在这种有规避政策钻法律漏洞的侥幸心理。对于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名买房,比如办理贷款困难,就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最好对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可以明确出资人和登记人之间究竟是借款关系还是借名买房。要强调的是,违反政策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即使有书面协议或者进行公证都可能导致这个协议因为违反强制性规定被认定无效,而实际出资人最好要留存出资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等等,以便发生纠纷的时候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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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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