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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新闻 > 正文

老人再婚未与子女充分沟通 容易导致赡养纠纷

2012-10-18 11:09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年来,赡养纠纷逐渐增多。无论从道德抑或法律出发,赡养老人都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然而老人通过起诉的方式,即使能够得到赡养费,也必然会与子女之间形成矛盾,甚至使晚年生活更加无奈。所以,从预防入手,防止赡养纠纷的产生对老年人更为有利。法院调研认为,在这方面老人也有责任。

  北京顺义法院调研发现,老人的四种行为极容易导致部分子女拒绝赡养,引发矛盾。排在第一位的是再婚前与子女缺乏充分沟通。由于部分子女思想过于封建,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认为老人再婚有失体面,不同意老人再婚,在没有充分沟通情况下,老人就一意孤行再婚了,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会异常紧张。另外,部分老人在分家之时,由于存在偏爱的心理,对于家庭财产的分配,没有考虑到子女之间的相处,析产不均,从而导致部分子女产生不满,认为谁多分了财产就应该多尽赡养义务,或者分家协议中将两位老人分而赡养。当一方老人去世后,一部分子女认为自己已尽赡养义务,拒绝赡养在世的老人,这埋下了纠纷隐患。还有一种情况是,就是老人年轻的时候没有尽抚养义务,要求子女赡养被拒绝。

  为了预防赡养纠纷的发生,法官首先建议想再婚的老人避免和子女的关系恶化,能够安享晚年,尽量和子女进行充分的沟通,将有关的财产事宜还有内心的想法和孩子交流,取得理解与支持,必要时可以求助于当地基层组织。分家时,老人尤其要注意权衡利益,在适当考虑贡献的基础上,最大限度保持公平,并向子女解释清楚其中的缘由,分家也要协议避免分而赡养,避免为今后的生活留下纠纷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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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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