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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电梯猛增至1.3万多部 使用年限欠缺“质保期”

2011-07-07 15:32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7月7日消息(山东台记者李健)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地铁扶梯倒转造成人员死伤事故引发人们关注电梯安全问题。记者调查发现,济南共有90多家电梯维保公司,负责1.3万多部电梯的维修保养。但到目前为止,这些电梯的使用报废年限却没有强制性标准。

  目前济南共有90余家电梯维保公司,负责1.3万余部电梯的维修保养。济南市质监局有关人士介绍,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该人士表示,济南的13317部电梯中,自动扶梯(包括自动人行道)1539部,主要分布在火车站、飞机场、商场、超市等处。上世纪80年代末,济南市有几百部电梯,近几年来济南的电梯数量成倍增长,去年一年就新增1000多部。但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电梯使用报废年限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强制性标准。

  山东百斯特电梯有限公司的工程师崔先生说,“业内有的说10年、15年甚至20年,官方并没有明确规定电梯的使用年限。”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马培忠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投入使用的电梯,已使用十多年,大部分部件已经到了或者超过了正常使用寿命,另一方面,这些电梯有很多已经不符合现在完善的安全要求,“到了应该改造和更新的阶段”。很多市民表示不解,“电梯与我们的安全息息相关,怎么会没有使用年限呢?时间长了它不会老化吗?”市民韩女士不解地表示,汽车还需要报废限制,同样的道理,一些老旧电梯也应该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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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晓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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