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6日消息(记者孙莹)数据显示,我国邮政快递业务量从2010年的23.4亿件上升至2020年的833.6亿件,增长近35倍,年均增速达43%,目前日均快递业务量超过3亿件,邮政快递业已经成为服务生产生活、促进消费升级、畅通经济循环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但同时,利用“互联网+寄递”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多发,呈快速增长态势。

最高人民检察院25日公开发布向国家邮政局发出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的“七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安全监管,堵塞治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此类犯罪有哪些特点?最高检针对哪些漏洞提出建议?

 

据统计,2020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起诉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3127件5017人。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分析:“相关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等违禁品通过寄递渠道流入社会,危害十分严重,此类犯罪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湖南长沙宁乡市法院开庭审理陈某帅等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朱智勇供图)

“互联网+寄递”新型毒品犯罪增多

典型案例显示,2020年6月至8月间,被告人郭某明使用境外网站注册Telegram软件,以“隔壁老王叔”的网名创建聊天群组并在群组内发布贩卖毒品大麻的信息。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项馨仪介绍:“购毒人员通过这个群私信郭某明下单购买大麻,并以比特币、门罗币等数字货币向其支付毒资,以寄递方式交付大麻。办案人员通过电子远程勘查提取电子数据,调取账户信息,破解作案手机,调取快递单,完善证据链条,及时追诉遗漏的犯罪事实,最终促使被告人认罪伏法,有力打击了新型网络毒品犯罪。”

今年2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

检察官:“互联网 寄递”新型毒品犯罪增多(项馨仪供图)

最高检统计,2017年至2020年相关案件共涉及寄递甲基苯丙胺(冰毒)7000多千克,海洛因、大麻各2000多千克,还有氯胺酮、可卡因等毒品。

项馨仪介绍:“近年来,大麻滥用和网络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特别是贩毒分子利用境外网络平台、‘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便于隐匿身份、信息传播迅速、不受地域限制等特点,创建网络群组,使用‘虚拟货币’结算,通过寄递渠道完成毒品交易,使案件办理难度加大。”

虚假电话、姓名寄递逃避打击

另一起案例中,2018年10月开始,陈某帅等19人,以牟利、药用、收藏等目的,利用寄递渠道在1年时间里实施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行为30多次,涉案野生动物制品羚羊角900多根,象牙制品30多件4900多克,犀牛角制品7件160多克及其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若干,合计价值人民币2600多万元。

查获的羚羊角(朱智勇供图)

陈某帅等人受审(朱智勇供图)

湖南长沙宁乡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朱智勇介绍:“犯罪分子将野生动物制品图片等信息通过微信平台展示,与买家达成交易后直接将野生动物制品通过寄递方式邮寄给买家,并通过电子支付渠道收付货款,事后通过删除网络、手机记录,使用虚假电话、姓名投寄快递等方式逃避打击。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有针对性地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手机电子数据、快递信息、交易账单等客观证据,构建了严密的证据锁链。”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朱智勇供图)

经过法院审理,陈某帅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个月拘役不等刑罚。

朱智勇介绍:“检察机关以中间商蔡某为关键节点,深挖上下游犯罪,通过快递信息追查涉案野生动物制品流向,延伸打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交易链条,扩大了打击效果,为类案办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仿真枪通过包裹寄递

典型案例显示,2017年2月,山西省孝义市某快递检验到由陕西省周至县寄出的包裹里有仿真枪,之后公安人员在周至县将孙某、刘某当场抓获,并缴获大量仿真枪,陕西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楚雅丽介绍:“警方查获仿‘柯尔特M1911A1’式手枪、仿‘奥坡瑞特’式手枪共668支,经鉴定,随机抽取送检的44支枪形物均被认定为枪支且以压缩气体作为发射能源。”

经法院审理,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分别判处刘某、孙某有期徒刑八年、六年。司法机关顺藤摸瓜,将在广东为刘某供货的杨某帆抓获,今年8月,法院以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判处杨某帆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陕西省检察机关向邮政部门发送检察建议(楚雅丽供图)

楚雅丽介绍:“这起案件是通过网络联络交易,并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跨省跨区域非法买卖枪支案件,社会危害严重。针对案件反映出的跨省跨区域寄递枪支,相关单位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未严格落实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向邮政、公安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提出强化安全监管建议,推动寄递行业综合治理。”

元明进一步分析:“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制发相关检察建议120多件,同时反映出一些整改不到位,落实难度大,需要从更高层面推动解决等问题。”

“七号检察建议”直至监管短板

元明介绍,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主要针对寄递安全监管能力与行业发展形势不匹配、寄递新业态存在监管盲区、寄递安全监管力度亟待加强、寄递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寄递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不足等问题。

“我们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邮政业发展与安全;厘清职责范围,加强对寄递新业态的监管,包括切实推动‘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完善监管机制,压实寄递企业主体责任;还有加强培训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和应对能力等。”元明说。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金京华介绍,收到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国家邮政局高度重视,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寄递安全防控能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部门协同治理、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制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和安全检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