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8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国务院印发了两个重要发展纲要,一个是《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另一个是《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为未来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务院新闻办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多部门对这两个“纲要”进行了权威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国新网 刘健 摄)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我国女性人口超过6.88亿,0-17周岁人口约为2.98亿。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表示,妇女进一步实现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少年儿童进一步实现优先发展、健康成长。

黄晓薇介绍,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超过四成;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从2010年的30.0/10万下降到16.9/10万;妇女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彰显。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指出,对招聘、录用环节涉嫌性别歧视的用工单位进行联合约谈,依法惩处。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表示,将着力完善妇女就业支持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扶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各族妇女就地就近就业。支持脱贫妇女通过就业帮扶稳定增加收入。支持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围绕到企业就业、基层就业、灵活就业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举措。

目前,我国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已达到并位居全球中高收入国家前列。《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提出,推进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试点工作。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促进70%的妇女在35—45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

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余艳红表示,在新“妇纲”中就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提出策略措施。强化妇幼健康服务基层网点,强调培养复合型人才,提倡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持续推进高龄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分类管理和服务,将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等。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余艳红说,新“两纲”明确提出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一是加强生育保障。如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等。二是加强养育保障。如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提高家庭服务智慧化和数字化水平,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友好措施等。三是加强教育保障,不断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提出,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探索增值评价,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建设一批优秀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放宽中职招生地域限制。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把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作为落实中央提出的“双减”任务的重要举措。学校要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主阵地作用,坚持“五育”并举,使学生的学习更好地回归校园,让教师做到应教尽教,学生学足学好。当前,聚焦落实中央提出的“双减”任务,学校要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毒瘤”。新“两纲”将反家庭暴力作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以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明确提出了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依法严惩家庭暴力等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表示,在强化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方面,提出完善落实家庭暴力的发现、报告处置机制,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调查、立案和转处家庭暴力案件。在加大处置力度方面,提出加大接处警工作力度,开展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诫书情况的专项统计,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