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记者孙鲁晋)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聚焦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亟须突破和创新的重要方向和关键领域,明确了浙江示范区建设的四个战略定位和六大方面重大举措。什么是共同富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什么选择在浙江?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并让老百姓能摸得着、感受得到?总台央广记者采访了参与《意见》起草的专家学者。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共同富裕作出重要部署,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如何理解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的主要内容?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贾若祥表示,在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这四个字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是新时代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共同富裕是全民共富、全面富裕、共建共富和逐步共富。

贾若祥表示,“富裕”就代表了生产力,就是要把社会财富蛋糕做得最大、最强;“共同”代表社会主义先进的生产关系,就是要把这个社会财富蛋糕分得更公平、更合理。所以“共同富裕”就是把社会主义先进的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关系有机结合起来,使每个人都能够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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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抓路线图设计,一手抓示范区建设,为我国在实践探索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明晰了路径。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介绍,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选取部分条件相对具备的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刘元春说:“浙江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是前所未有的一种尝试,是要为我们国家民族共同富裕提供先行先试的一种范本,当然更重要的也是要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为全人类目前所面临的收入分配两极化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思想。”

为什么选择在浙江先行先试?参与《意见》起草的贾若祥透露,浙江的面积、人口结构在全国具有代表性,经济发展状况具备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基础和优势。这些年,浙江在市场经济、环境改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些制度创新成果。未来,在优化经济结构、完善城乡融合、区域协调的体制机制等方面有较大的探索空间。通过在浙江开展示范区建设,及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能为其他地区分梯次推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示范。

贾若祥说:“这一次的《意见》是一个顶层设计,浙江可能要围绕着这个顶层设计进一步细化方案,要制定相应的具体举措,确保这个方案能够落得下去,能够实施得好,能够切实地为国家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浙江的素材,打造浙江的样板,提供浙江的示范。”

不仅要提高收入,还要有富足的精神生活。刘元春介绍,《意见》明确了浙江要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等四个战略定位。“不是就增长谈收入增长的问题,而是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从人的全面发展角度来推进共同富裕。因为共同富裕很重要的基础是发展,而发展不是单向的,而是全方位的。”

对于如何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意见》也作出了具体的谋划部署。

《意见》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基础和必然路径,要在高质量发展中建设好共同富裕示范区。贾若祥介绍,主攻方向是解决“差距问题”,建立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第一个主攻方向就是解决区域发展差距问题;第二个主攻方向就是解决城乡差距问题;第三个主攻方向就是要解决收入差距问题。”

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意见》还明确了六大方面的重大举措,包括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等。

刘元春认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脚踏实地在实践中探索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改革创新举措。“它的这些举措非常实,同时相互配合、环环相扣,这样整个规划具有可实施性和操作性,在以往我们的一些经验教训上面,提供了很好的一个试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