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4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刑事案件发生结构性变化,严重暴力犯罪下降,经济犯罪持续增长。如何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刑事等手段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发展,对于完善制度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具有积极意义。

6月3日,最高检、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中国贸促会九部门联合发布并实施《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

依据意见,检察院在办理涉企业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重要参考,包括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以及提出从宽、适用缓刑等量刑建议。

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如何启动、运行?考察结果对检察机关对案件作出的处理有何影响?如何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2020年3月起,最高检先后启动两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目前,北京、辽宁等第二批10个省级院共选取确定27个市级院165个基层院作为试点院开展改革,各项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为什么推进此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分析:“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经济运行中的矛盾风险不断显现,各类市场主体实施的经济犯罪明显增多。机械司法动辄剥夺涉案企业负责人的人身自由,势必加剧市场主体的压力与困难,而对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捕、不诉后‘一放了之’,导致企业违规违法成本极低,也不利于促进企业整改和依法合规发展。”

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以改进司法办案为切入点,体现对市场主体的真“严管”、真“厚爱”。

典型案例显示,江苏张家港市一家从事不锈钢产品研发和生产的民营企业,在未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环境评价的情况下建设酸洗池,私设暗管,将含有镍、铬等重金属的酸洗废水排放至生活污水管,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去年6月,公司的总经理张某甲、副总经理张某乙、行政主管陆某某主动向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院调查发现,这家公司是省级高科技民营企业,年均纳税400多万元、企业员工90多名、拥有专利20多件,部分产品突破国外垄断。如果公司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被判刑,对国内相关技术领域将造成较大影响,如何挽救这家公司?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介绍:“检察机关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考察,引导涉案企业实质性合规整改。”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这家公司及负责人虽涉嫌污染环境罪,但排放污水量较小,尚未造成实质性危害后果,可以进行合规考察监督并参考考察情况依法决定是否适用不起诉。

高景峰介绍:“通过开展合规建设,公司实现了快速转型发展,逐步建立起完备的管理体系,改变了野蛮粗放的发展运营模式,企业家和员工的责任感明显提高,企业抵御和防控经济风险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2021年一季度,这家公司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275%,缴纳税收同比增长333%,成为所在地区增幅最大的企业。

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检察机关推动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企业负责人、对串通投标但罪轻的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不是简单“一放了之”,而是通过对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推动企业合规建设,进行合规考察等后续工作。

高景峰表示,让涉案企业既要为违法犯罪付出代价,又吸取教训建立健全防范再犯的合规制度,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社会面”的目的。

杨春雷表示,从前期试点情况看,对涉案企业的合规监督评估涉及司法、执法、行业监管等多方面、多领域,不是哪一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就能完成的。“必须要联合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企业履行合规承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实现最佳的司法办案效果。”

当前,各国以合规名义对企业的监管日趋严格,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合规风险更加复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全国企业合规委员会副秘书长张顺介绍:“重点围绕出口管制、反商业贿赂、反舞弊、反垄断、知识产权、数据保护等领域,对企业开展合规培训,两年来共开展培训221场,培训企业3万余家。”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林庆苗表示,将积极配合最高检认真研究论证涉及的重大法律政策问题。“及时制定相关规范和考察评估标准,加强对试点地方有关工作的调研,尽快探索形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的有效路径。”

指导意见明确由全国工商联负责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日常工作。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法律部部长王洪武表示:“我们将加强协作联动,发挥好各方面作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努力确保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