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在办理出入境证件(来源:北京公安出入境公众号)

央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记者杜希萌 李思默 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从4月1日开始,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新举措落地,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提高,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将延续......这批落地的新规,哪些内容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

4月1日开始,出入境证照办理绿色通道,老年人等需扶助群体窗口成为出入境办证大厅的“标配”。国家移民管理局明确,各地要便利老年人使用办证自助设备,简化老年人办证照片采集流程,改善老年人网上办事体验,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证件速递服务。吉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此前已经完善软硬件服务,办证大厅在自助设备区域增配引导员,辅助老年人完成填表以及业务咨询;自助设备、政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都增设大字体、大按钮页面。

吉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公民出国境管理支队支队长高媛表示:“主要是希望解决在出入境大厅老年人遇到‘数字鸿沟’的问题,能够让他们更自如地享受现在的信息化设备,同时也让我们的出入境服务更加完善。”

通过电话即可预约办证也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长春市民王敏对这些变化非常满意,她说:“原来到大厅的时候人非常多,还得叫号排队,得好几个小时才能办上,现在非常方便,这帮孩子热情周到,让人非常感动。”

在交通领域,按照4月1日开始施行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租赁小微型客车应当交付给经过身份查验的承租人,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租赁服务。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公告,包括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支持电影行业发展等应对疫情的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将延续实施,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这些税费优惠政策将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

李旭红说:“今年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的方向是要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这有一个很大的帮助,可以使企业在去年经历了疫情的冲击之后,它复工复产能够继续可持续发展。税收优惠有助于激发它内在的动力,在新的年度可以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还有重大利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3月31日发布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此外,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4月1日起将有提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解释》明确,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包括本数)酌定,而在此前这一数值为35%。

最高法赔偿办副主任王振宇介绍:“根据《解释》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在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包括本数)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视案件具体情形,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或者赔礼道歉;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50%以上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