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泰州1月16日消息(江苏台记者梁振华)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江苏泰州兴化市的多位员工向媒体反映称他们所在的企业——江苏新煜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已经停产3个多月后,从今年1月4日开始,要求未辞职的待岗员工去“上班”,但“上班”的任务却是在食堂里坐着,而且每天必须坐满8个小时,不能离开食堂,才能照常发放工资。名为上班,实则静坐,到底是怎么回事?

  记者来到了位于兴化市大垛镇的新煜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门卫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经营困难,并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探访。从一名员工实时拍摄的视频来看,有十几位员工坐在食堂内。员工张先生称:“负责人说暂时没有事情让我们做,就让我们每天坐在这里面,不许在厂里面乱走动,不许到非食堂区域进行活动。就坐在那边没事情做,要不就玩手机。一天8小时就坐在食堂里面。”

  据了解,该企业主要生产金属包装材料。去年9月30日,企业向员工发布了关于暂停营业及员工停工待岗的通知,停工待岗人员社保正常缴纳,并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张先生说,待岗期间,虽然到手工资只有1100多元,但大家还能打些零工补贴家用。可是后来,公司于去年12月30日要求未签订辞职协议的待岗员工返厂工作,工作内容就是“在食堂待着”。他们每天到食堂里坐着,月工资到手只有1400多元,再这样下去,会给家庭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公司让我们到公司里面签一份离职协议,自动辞职,额外贴补你一个月最低工资保障的80%。不签的话,公司就进一步想办法逼迫你辞职。”

  对此,记者联系了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李玮。他表示,公司目前确实处于困难期,整个工厂也处于停产的状态。至于为什么让员工在食堂待着,李玮表示,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员工可另谋出路。

  负责人:现在不生产肯定也没啥事,又不是说不发工资,这有什么问题吗?

  记者:可是让员工坐在食堂不也很无聊吗?

  负责人:这是我们公司内部的事情。

  记者:耽误人家时间嘛,在食堂里坐着。

  负责人:我耽误谁了,我做企业的我叫员工过来上班。

  最终,李玮表示,工厂将于3月1日恢复生产,到时将给员工安排工作。

  据了解,此前,兴化市大垛镇劳动服务所和兴化市劳动监察大队都已介入处理此事,并于1月4日督促企业发放了部分拖欠工资。但对于企业让员工在食堂坐着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兴化市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兴龙表示,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员工不服,可申请劳动仲裁。“以前待岗职工在外面,有自主权。现在安排上班,在用人单位安排的场所待岗,按照目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情况应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针对这种情况,你认为不合理,企业认为合理,那么就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裁决。”

  本来应该在车间正常工作的员工,却因企业停产被要求在食堂干坐着,企业这种行为是否合规合法呢?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时福茂15日晚接受总台央广记者郭鹏采访时表示,该企业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时福茂说:“不让去原来的工作岗位上工作,让去食堂静坐,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单方擅自变更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这些员工是可以不去的。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现在这些员工可以以单位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为由,认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如此拖耗公司确实有变相裁员的嫌疑,不仅浪费劳动资源,而且对员工人格造成损害。“这种行为如果从根源来讲的话,应该是要求员工主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主动提出离职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效果是不一样的,如果员工提出来的话,对于企业来讲,它的赔偿会变得很少,有的甚至不用赔偿,所以企业也是通过这样变相侮辱的方式、变相损害人格的方式去强迫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去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做法首先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其次也是违反了劳动法。”

  面对企业如此操作,员工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朱巍表示,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找工会统一谈判,如果解决不了是可以提起法律维权的,按照劳动法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优先的,所以在提起正常诉讼之前应该有一个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如果出现不服的,可以再提起劳动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