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漳州12月8日消息(记者谢元森 万存灵)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我国的文物保护法早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盗窃文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近年来,有犯罪分子受暴利驱使,铤而走险实施盗掘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等犯罪行为,甚至还有人将目光望向了海洋沉船里的文物。

  近日,福建、江西两地警方联合侦破一起特大盗捞海底文物案,斩断了一个盗捞、倒卖海底文物的犯罪链条,查获追缴海底沉船文物近700件。该案也是全国海警侦破的首例非法盗捞文物案件。

  今年9月,在福建省漳州市某海域,闪烁的渔船灯光点缀在宁静的海面上,其中有一艘船鬼鬼祟祟,一直在漳州市古雷开发区海域穿梭,时而有潜水人员下水查看。与此同时,福建省海警局获得一条重要的举报线索。福建漳州海警局执法员张国栋介绍:“大概在9月中旬的时候,福建省海警局截获了一个群众举报,在古雷有一伙渔船民在寻找潜水员,准备在漳州古雷杏仔村海域盗捞海底文物。”

  福建海警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在福建省公安厅密切配合下,逐步查清犯罪团伙成员信息、作案工具、涉案文物储藏地点等关键信息。张国栋介绍说:“11月22日22时许,抓捕时机成熟,福建海警局联合漳州市公安局古雷分局迅速部署5个抓捕组,在漳州古雷新港城、杏仔码头等地同步行动,现场抓获6名团伙成员,查扣涉案文物近173件,涉案船舶1艘、潜水服等作案工具一批。”

  警方经过缜密调查发现,仍有一批文物流入了下线销赃,福建警方根据线索立即奔赴江西抚州等地千里追击。在11月25日上午11时,福建警方在江西抚州南城县公安局的协调配合下,在南城县一处隐蔽的商铺抓获重大涉案人员李某,同时顺藤摸瓜挖出倒卖文物的下线陈某,涉案的文物也随着陈某流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应国涛介绍说:“它应该是明朝的沉船,沉入海底,被嫌疑人挖出来。嫌疑人就被抓获了。根据被抓获的盗窃嫌疑人交代,他把部分文物卖给了江西抚州南城的一位嫌疑人,南城(的嫌疑人)又卖给了抚州东乡的(下线)。最终我们通过研判,在一家宾馆把嫌疑人抓获了。据这名嫌疑人交代,这批文物还未卖出,还放在家里。后面我们去搜查,就把这400余件文物扣押,移交给了福建漳州警方。”

  应国涛介绍说,这批文物都是从海底打捞上来的碗类瓷器,陈某从南城县的上线李某处用近20万元买下了这批涉案文物,但还没来得及脱手就被警方成功抓获。

  “都是碗,没有盘,没有盆。只是颜色不一样,就是通过货运(过来),摆在一个架子上。(嫌疑人)是以400块钱一个的价格买过来的,总共不到500件。当时盗窃文物的人是这么跟他说的:手上有一些明朝的碗需要出售,然后就卖了给南城的(嫌疑人)。南城的(嫌疑人)可能跟东乡的(嫌疑人)认识,从中赚了差价,最终卖给东乡的(嫌疑人)。”应国涛说。

  目前,该案10名涉案人员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警方共追回海底沉船文物近700件,这批文物均为碗型瓷器,文物品级还有待鉴定。据了解,这是全国海警侦破的首例特大盗捞海底文物案。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国家文物保护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为保护我国文化及财产安全,警方将对盗捞、倒卖文物行为追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