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5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总台记者24日从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进口冷链食品第一道关口彻检彻控机制,切实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把进口冷链食品第一道关口设立集中监管专仓 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制度,集中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

  《方案》要求,通过山东口岸或外省口岸(包含外省企业)进入山东,且未在口岸环节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目的地市设立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集中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

  山东各市要利用已有的大型冷藏冷冻设施,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12月10日前建成并运行。进口冷链食品数量较大的县(区、市)和大型外贸(畜禽屠宰)加工企业,也可以设立专仓。各地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组建驻仓监管组,确定专职人员,实行24小时驻仓监管。

  采购、使用未在口岸环节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于进口冷链食品到达目的地24小时前,向目的地市驻仓监管组报送备案信息。各市要对入库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采样检测,开展全面消毒。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进口冷链食品,方可出仓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