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显著优势,全面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究竟“优”在哪里?要做到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还应如何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百位专家谈中国制度》,特邀百位专家纵论优势、聚焦发展。今天(23日)推出:《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解读专家: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岱。

  开篇立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基础工程,它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其最核心、最具突出特色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

  有问必答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既然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为体系,那么,这个体系的架构是怎样的?

  徐岱:它一个核心的要义就是强调是在党的领导之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建构,主要包括要有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应当有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还应当有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同时要有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另外最主要的方面,我们最具特色的可能是把我们所说的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也全部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当中。

  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将“党的领导”与“法治”放在一起的表述有多处,比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比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等等。如何理解坚持党的领导和法治中国建设之间的关系?

  徐岱: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最具突出的、有特色性的内容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们一直强调党的领导,是整体社会制度包括法治体系能建构的一个最根本的保障。

  我们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也才能更好地发挥法治在统筹社会、平衡社会力量、调整社会关系和规范社会行为当中的建设性作用。所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法律千万条,宪法第一条。关于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第一条就是“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那么,如何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徐岱:第一个方面应该是极大地加强宪法学习和宣传,这是全面贯彻宪法实施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主要举措。第二方面应该是充分发挥宪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建设当中的一个作用。因为宪法是奠定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最根基的法制保障,所以应该积极推进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的程序,要推进合宪性审查,同时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宪法在实施过程当中遇到一些具体的问题,所以要特别地推进宪法的解释制度化,要明确宪法解释的主体、原则、方法和效率。

  只有全民的法治信仰养成了,法律才具备梳理社会繁芜的力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特别提到,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于法治中国建设而言,普法的意义何在?

  徐岱: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这样一种整体的社会良性的状态,在这个过程当中,有两个关键词需要把握,第一个关键词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它是全民性的,全民包括我们依法、用法、执法和守法。第二个关键词就是深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警示等各种方式,能真正使老百姓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任和信仰。

  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的拥护和真诚信仰。

  数说优势

  改革开放40多年,中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新时期法治建设扫除了思想障碍,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7部重要法律。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全国人大先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对现行宪法部分内容作出重要修正。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党内法规制定步伐明显加快,先后制定和修订了18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立起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行政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有效实施。(记者苑竞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