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1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如何把潜在的“大灰狼”拒之门外?如何准确把握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办案规律,更有力、有效惩治和预防犯罪?

  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犯罪人数年均增长18.56%和15.34%。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最高检副检察长童建明说:“突出打击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卖淫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遏制犯罪的高发态势。”

  重庆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陈萍介绍,为破解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性侵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问题,同时避免对未成年人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去年,重庆市建立省级一站式取证询问救助中心和17个基层一站式救助站。陈萍说:“我们有45%的基层院都建立了一站式询问救助站。目前有55件案件进入了一站式救助站办理。”

  今年,这样的救助站有望在全国推广。童建明表示,今年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工作规范,“逐步实现性侵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2020年年底前,各地市州至少要建立一处‘一站式’的办案区。”

  2019年,重庆市检察院与市教委联合出台《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开发上线了全市统一的入职查询大数据平台。陈萍介绍:“查询系统上线半年以来,已查询3.2万人,查出21人有涉罪信息。对两名涉暴涉毒的人员作禁止招录处理,19名其他犯罪的人员,待评估后分别作出处理,从而把有前科的人员挡在门外。”

  2019年4月,这种源头预防机制在上海市全面施行。上海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吴燕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已对27万名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了筛查,对26名具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辞退或者解聘。”

  2019年3月,湖北省《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湖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夏红介绍,此《办法》的出台源于随县办理的一起恶性猥亵儿童案。寄宿小学的教师到宿舍猥亵女童,又示意孩子跟他走,孩子乘机逃离。夏红说:“孩子就以说‘我要上厕所’为由离开了,之后她马上将这件事报告给她的生活老师,生活老师也跟校长报告了,但是校长出于各种考虑,他就没有报案。”

  时隔三个月,被害女童在外地打工的姐姐回家,了解到相关情况,才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涉案教师被追究应得的刑责。夏红说:“随县检察院进行了监督,要求他们教育部门对老师,包括对发案学校有管理职责的镇的中心小学的校长,一并进行责任追究。”

  湖北省的《办法》明确教育、医疗、救助、福利机构的相关报告义务,规范报告程序节点,强化责任追究,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先后报告各类涉及未成年重大敏感案件20件,团风县通过强制报告挖出一起利用QQ软件寻找初中女生加好友,采取诱惑、威胁、恐吓手段,多次对多名女生实施强奸或者猥亵的恶性案件。夏红表示:“被告人熊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推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110”。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出现一定的上升态势,还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网络化等新的趋势与特点,最高检强调,要坚持宽容不纵容,实行依法惩戒和依法从宽相结合。童建明表示:“对未成年人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并不是说一味地从宽,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要坚持依法惩治,该捕的捕,该诉的诉,全面体现法律的惩治与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