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文山1月2日消息(记者李腾飞)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云南省丘北县把一起案件庭审现场设置在了校园里。原告是丘北县官寨乡人民政府,而被告是两位学生的家长。作为父亲,他们没有把适龄孩子送到学校,却带着外出打工。这起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吸引了同乡两千多名师生、家长到现场旁听。

  我国的教育事业经过多年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但在一些贫困乡村,仍有一些孩子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完整地完成学业。是什么原因导致年纪轻轻的中小学生离开课堂?“乡长告家长”能否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近日,云南省丘北县审理了一起特别的案子。法庭设在官寨乡中心学校三面环山的操场上,原、被告席由课桌拼成。坐在原告席上的是官寨乡副乡长,而被告席是两位家长。他们的孩子都是这所学校的学生,但因为不同的原因辍学,短则3个月、长则3年多。

  多次劝返无果后,官寨乡人民政府作为原告,起诉这些孩子的监护人,请求法庭敦促他们履行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把孩子送回学校。一并提起诉讼的还有其他乡镇的30余件同类型案件。

  丘北县人民法院对这些“控辍保学”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组成专项审判小组,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迅速深入各乡镇开展送达、调解、劝返工作。

  庭审中,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辍学学生的家长对自己没有履行法定义务,默许放任子女辍学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反省,都纷纷表示愿意立即送子女返校读书。

  “乡长告家长”在当地引发了轰动,2000多人到场旁听。案件承办法官饶海泉介绍:“首先我们要保障未成年的权益,姓名、住址、班级都不在庭审中说明,最大限度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就庭审的过程而言,我们注重宣传教育,寓教于审,将审判活动跟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接受教育的重要性穿插进行。通过审理,家长也认识到他们这个行为的违法性,愿意配合政府和学校,完成小孩的义务教育。我们也做了小孩的思想工作。”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正处于脱贫摘帽的冲刺期,控辍保学任务艰巨。饶海泉说,这次庭审主要想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来教育和警示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家长。饶海泉表示:“还是有相当的作用的,当事人本身、其他一些家长和在校学生,他们都受到了一定的教育和影响。”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义务教育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20日,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人数已由台账建立之初的29万减至2.3万,其中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人数由15万减少至0.6万。

  不过,在一些偏远贫困地区,仍然有一定数量的适龄青少年,在本该读书上学的年纪离开了校园。饶海泉对经手的同类案件分析认为,这些孩子的辍学主要受到家庭和社会环境两方面的影响。饶海泉介绍:“特别是在我们贫困落后地区,乡村学校孩子辍学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我们想有两个方面原因,第一是孩子缺乏关爱,有的是家长长期在外面打工,孩子跟着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在家里读书,很长时间见不到父母,没有父母的陪伴教育就造成他们厌学、辍学,还有单亲家庭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影响也挺大。另外一个是社会环境对他们的影响,这些小孩觉得打工很快就可以挣钱,学不进去就不学了。”

  丘北的这起案件并不是孤例。2017年底,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县啦井镇新建村就公开审理了云南省第一起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而就在两个月前,昭通市彝良县也审理了一起类似的“官告民”拒不送子女上学案。饶海泉认为,控辍保学并不仅仅是教育部门、学校和家长的责任,全社会都应该为保障适龄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付出努力。“乡长告家长”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意义。饶海泉说:“这种控辍保学的‘官告民’案件,也是近年来才出现的,省内外的其他法院也没有太多经验可供借鉴,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是我们法院作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责无旁贷的。通过法律的权威解释,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进行教育引导,我觉得很有必要。”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铭在评价这种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时,也认为对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能起到积极和教育作用。刘铭表示:“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是一种有效的启发和尝试。我们的义务教育法还很笼统,可操作性并不强,义务教育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这时候就不能排除司法的介入,不能排除法律的强制执行。它是一次好的、重要的法律宣传,一个生动的案例胜过十次说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