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8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42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在这次表彰中,高铭暄是法学界唯一的获奖者,被授予“人民教育家”称号。新中国刑法学奠基人、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创制、编写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学教材、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在高铭暄身上,有数不清的荣誉与标签。今天(8日)的特别节目《功勋》推出《高铭暄:见证新中国的法治之路》。

  1979年7月1日下午4点05分,北京,人民大会堂,高铭暄抬起手腕,记住了这个让他铭记一生的时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刑法典。

  高铭暄:当时我在三楼,通过的时间我很注意,“通过!”那个心情非常激动,毕竟我们搞了25年……我是1954年参加的,真正搞成了是1979年。

  记者:您的青春年华、年富力强的时候都是在搞这个。

  高铭暄:对。

  1928年5月24日,高铭暄出生在浙江玉环县一个叫鲜叠的渔村。高铭暄说:“我父亲从事司法工作,我有个叔叔也是,我的大哥也从事司法工作,所以我从小生长在这么一个家庭里头,家里都是搞法律的,所以无形当中对我有影响。不管是解决纠纷也好,解决犯罪问题,还得靠法律,所以我对法律就开始向往了。”

  1947年,高铭暄考入了浙江大学,这期间结识了对他一生影响至深的国际法大家李浩培教授。高铭暄说:“李浩培先生,他是法学院的院长,教得好,让我引起兴趣,再说刑法也比较重要,再结合我父亲又是刑法的法官,就下决心将来我要搞刑法。”

  1949年9月,浙江大学法学院停办,高铭暄转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继续法律专业的学习。开国元帅陈毅、美学大师朱光潜、大文豪老舍、历史学家郭沫若……这些被后人无限敬仰的大家都曾经给高铭暄带去新知,为他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半个月后,新中国成立。21岁的高铭暄作为北京大学学生代表参加了开国大典。高铭暄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所以一定要为我们国家出力。”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各部门法,包括刑法在内的起草工作陆续被提上日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刑法起草队伍,高铭暄被派到了起草班子工作,这一年,高铭暄26岁。

  历经9年,1963年,前后修改33稿的刑法典草案被束之高阁。那时候,高铭暄可能没有想到,新中国第一部刑法的真正出台,要在16年之后。

  1978年,新中国刑法典起草再次开启,高铭暄作为起草班子成员经历了最后冲刺的200多个日夜。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与会代表举起手,一致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结束了新中国没有刑法典的历史。坐在会堂中的高铭暄忍不住热泪盈眶。高铭暄表示:“它使我们国家刑法规范第一次得以体系化;对司法工作来讲做到有法可依了;所有的刑事司法文书一律要引用法律条文;给我们教学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

  此后的40年间,无论是1997年刑法典的起草出台,还是对刑法修正案的讨论,高铭暄都是参与者和见证者。高铭暄说:“疑罪从无,证据要确实充分,要排除非法的证据,是一种法治的体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种理念慢慢地深入了。”

  高铭暄认为,1997年刑法典科学地概括了刑法的基本精神,明文规定了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正是这部刑法典伟大之处之一。“罪刑法定原则,定罪也好,量刑也好,都应该有法律的根据;适用刑法人人平等,没有哪个人有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的特权;还有一个罪责刑相适应,这就做到公正。”

  1981年,改革开放初期,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刑法的理解与适用都存在一些疑难问题,作为最“了解”刑法的人,高铭暄倾注心力,写出了近2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一书,成为新中国的第一部刑法学专著,影响了一代又一代法律专业学子。

  “教育是我的事业,科学是我的生命”是高铭暄的人生座右铭。自1984年1月成为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生导师以来,他已经培养了67位刑法学博士生。高铭暄说:“我们搞法律的人,一定要树立一个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搞理论,一定要联系实际,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接地气!真正要钻进去!”

  高铭暄说:“培养、指导学生,是一生中最大的乐趣和成就”。他辛勤耕耘,培养出了赵秉志、陈兴良、周振想、姜伟等中国刑法学界的中流砥柱。高铭暄总念叨,是历史的需要和机遇把他推上这个位置,“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我的态度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是作为国家统一的事情,我们还应该遵从本国实践的基本经验。”高铭暄说。

  高铭暄喜欢与学生讨论,针对近年来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冤错案件的纠正,他认为,这是法治中国的体现。“‘有错必纠’向来是我们的一个政策,你如果明明知道它这个冤假错案,不加以纠正,那是不行的。这些年来注意纠正冤假错案,这是个进步。”

  问起养生秘笈,高铭暄讲了三点,爱好乒乓球运动、喜欢唱京剧、继续工作。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在求学阶段未能攻读博士学位一直是高铭暄觉得遗憾的事情。但在2016年,这个缺憾得以弥补。当年11月,他以88岁高龄获得日本早稻田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创造了我国法学界一项纪录。高铭暄说:“我现在年纪也很大了,91周岁都过了,有的人见到我也是这么说,‘差不多了吧?还不歇歇?也该颐养天年了。’但是我不这样看。我受党多年教育,在我的教学岗位上干了这么些年,对国家还可以做贡献……”

  回首过往,高铭暄的生命历程正是新中国刑法学发展的缩影,更是新中国历史前进的见证。采访过程中,高铭暄列举了很多跟他一起参与刑法典起草,参与教材编写的专家、同事的名字。面对获得的“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高铭暄说,这不仅仅是他的个人荣誉。“这个光荣不是我个人的,首先要归功于我们的党和国家。我的知识从哪里来?是在党领导下,学校对我培养和教育的结果。不能获得荣誉以后,自己就沾沾自喜不求长进了,周恩来总理讲过一句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说,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