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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 加强劳动用工守法诚信体系建设

2019-07-29 07:4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记者丁飞)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今年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涉及劳动者7548人,金额1.2亿元。近年来,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尤其是“黑名单”制度的实施,备受关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态势逐步得到遏制。

  今年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15页,总计100条信息。100家拖欠工资的企业中,工程领域43家,总计涉及劳动者7548人,涉及金额1.2亿元。

  记者注意到,每一条信息都详细列明了地区、对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责任人姓名、模糊处理过的身份证件号码以及拖欠多少人、多少钱。其中,拖欠工资金额最高的是广东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共拖欠19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740万元。

  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透露,和前两次相比,第三批次黑名单数量多、案值大、涉及的受惩戒人数多,“突出表现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建设领域和制造业、服务业有一个显著的不同,业主和施工企业并不直接用工,不直接发工资,它是通过支付工程款的方式,通过劳务企业(包工头)组织用工的方式来实现工程推进。在这个长长的链条中,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最终受害的都是农民工兄弟。另一方面,工程建设领域的用工往往每个月发点生活费,剩余的部分累计到年底或工程、工序结束才能结算,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往往岁末年初正是欠薪问题高发期。”

  王程用“根治欠薪,需用铁腕”形容这项制度的建立。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是我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介绍:“我们从去年开始实施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并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个部门签订了《联合惩戒备忘录》。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有关个人,做到‘应列尽列、及时列入’,共有30条惩戒措施,使得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切实提高失信违法的成本。”

  与此同时,这项制度在全国各地普遍开展,其中广东、安徽、云南等地实行“黑名单”管理工作力度较大。安徽省滁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丁明说,“黑名单”制度对欠薪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了极大的钳制和震慑效应,企业负责人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他表示:“上了黑名单以后,对人的牵制力很大,从各个角度联合惩戒,限制高消费、贷款、招标等,方方面面都加以限制。”

  一方面,让“老赖”们无所遁形、处处受限,另一方面,对诚信守法模范企业予以表彰。在安徽合肥、滁州、铜陵等地陆续出台了劳动保障诚信红黑名单公布暂行办法,诚信守法模范企业将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便利化公共服务。某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诚信的机制和保障越来越健全。你的诚信越好,各方面都会有所体现。比如说我们在政府的招投标中,因为信誉度高,所以准入条件和保证金要求就会更优惠。随着整个社会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和信息互通度提高,诚信的作用会越来越高。”

  今年上半年,人社部共公布3批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180条,均已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与此同时,人社部联合多部委开展的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旨在实现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

  记者从人社部了解到,部门户网站今年6月初开通“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一个月以来,接受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并责成有关地方核实处理,目前已收到线索1847件。王程说,投诉渠道是敞开的,可拨打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用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部门也均有投诉举报信箱、窗口。他同时提醒,保留拖欠证据,理性投诉:“要理性投诉。为什么呢?有两个问题,比如农民工过于激动,忘了相关凭证,使得一些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所以拨打投诉电话,还要备足已欠薪的相关证据,这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受理案件时有凭有据,也能有效为农民工兄弟维权。”

编辑: 戚晨璐